电子资金划拨中的法律责任
(1)假冒指令的责任。盗用资金所有人的密码及相关信息进行非法划拨,是网络支付面临的一大安全隐患,由此产生的损失应该由银行或客户自己承担责任,对此,美国《统一商法典》第4A篇中的安全程序规则是值得我们借鉴的。
(2)支付指令不当执行的责任。根据美国《统一商法典》规定,银行迟延执行、不当执行或根本未执行支付指令,应该承担的责任仅限于返还相当于划拨资金的本金和利息以及划拨费用的款项。除非另有约定,银行不承担划拨未能完成造成的间接损失,如划拨人预期可得的利润等。
(3)支付指令有错误时的责任。支付指令错误包括以下3种情况:支付指令表述有误、支付指令错误和支付指令执行错误。对此,美国《统一商法典》在第4A篇中对这3种类型的错误及相应承担的责任做出了规定。
(4)黑客欺许时的责任。黑客主要指以电子手段非法入划拨系统进行欺许的人。黑客欺诈是电子时代出现的新的犯罪形式,应以是否设置“安全程序”的有关规定来解决黑客欺诈时的责任承担问题。这里“安全程序”中的技术手段、考查标准应依据国情具体确定,如经安全程序核证支付命令正确,即使未经授权,责任仍由发送方承担。但是,如果未经授权的支付命令是由与接收银行有联系的人的行为造成的,则损失由接收银行承担;如果未授权的支付命令是由与发送人有联系的人的行为造成的,则损失由发送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