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及销量炒作
(1)对于被平台认定为构成信用及销量炒作行为的卖家,平台将删除其违规信用积分及销量记录,对信用及销量炒作行为涉及的订单进行退款操作,并根据其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分别给予冻结账户 30 天、冻结账户 60天、清退的处罚。
(2)对于第二次被平台认定为构成信用及销量炒作行为的卖家,不论行为的严重程度如何,平台一律作清退处理。
不正当谋利
不正当谋利是指会员采用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的行为,包括:①向速卖通工作人员及/或其关联人士提供财物、消费、款待或商业机会等;②会员通过其他手段向速卖通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1)会员不正当谋利的,无论是否获得利益,会员的店铺及其关联店铺将永久关闭,速卖通将永久不向其提供或接受其提供的任何产品或服务;在会员使用速卖通关联公司的网站(包括但不限于阿里巴巴中国站、国际站、淘宝网、天猫网站等)所提供的服务过程中,存在违反上述网站不正当谋利条款或有其他涉及不诚信行为被上述网站关闭账户的,速卖通有权对该会员拥有或实际控制的在速卖通网站上的账户执行相同操作。
(2)实施不正当谋利行为的运营服务商,速卖通永久不向其提供或接受其提供的任何产品或服务,由该运营服务商代运营的其他店铺亦应在收到速卖通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自营或更换运营服务商,逾期,则速卖通将对相关店铺进行监管直至其执行完毕。
(3)实施不正当谋利行为的会员有如实主动申报及/或如实积极举报情形的,速卖通酌情给予从轻或减轻的处理措施。
(4)自对会员进行不正当谋利调查之日起,速卖通将限制该会员店铺及其关联店铺参加速卖通营销活动,直至调查终结。
(5)会员向速卖通工作人员及/或其关联人士明确表达不正当谋利意图或已经开始实施不正当谋利行为,但由于会员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该会员的店铺将永久关闭。
(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同为不正当谋利行为。
①商家为速卖通工作人员的,直接关闭会员的店铺。
②商家为速卖通工作人员之关联人士且该速卖通人员未依据《阿里巴巴集团商业行为准则》规定进行如实申报且该速卖通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条件的,直接关闭会员的店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