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是针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组织取得生产经营所得征税,有所得者缴税,无所得者不缴税,也就是企业有利润的部分需要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取得收入包括九个方面:
①销售货物收入;
②提供劳务收入;
③转让财产收入;
④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⑤利息收入;
⑥租金收入;
⑦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⑧接受捐赠收入;
⑨其他收入。
我国企业所得税实行比例税率: 25%和20%。
25%适用于在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住所地与机构、场所有关联的非居民企业;
20%适用于在境内没有设立机构、场所,或者虽然设有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第一条规定:“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政策有关事项(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的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该政策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022年12月31日终止执行。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 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该政策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一2024年12月31日。
小微企业标准:
①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
②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③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④未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