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是常见的税种之一,是我国政府针对特定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
特定消费品可以分为以下四类:
第一类,过度消费会对身心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比如烟、酒、鞭炮、烟花等;
第二类,非生活必需品,比如高端化妆品、贵重首饰、珠宝玉石等;
第三类,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比如摩托车、小汽车、游艇、高档手表和高尔夫球及球具等;
第四类,不可再生的稀缺性消费品,比如成品油、实木地板等。
由此可以看出,消费税主要针对日常生活不常用的、过度消费对身心无益,且高价值的奢侈品征收税费。比如烟草,整个流转环节不仅有消费税,还包含了增值税、烟叶税,还有各项附加税,企业所得税等。
消费税主要在生产、批发、零售、进口环节征收,税率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比例税率, 一种是定额税率。针对一些供求基本平衡, 价格差异不大的消费品,选择计税简单的定额税率,比如啤酒、黄酒、成品油等;针对供求不平衡,价格差异较大的消费品,选择价税联动的比例税率,比如鞭炮、烟火、贵重首饰、珠宝玉石、高档护肤品、摩托车、小汽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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