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审核常见退单原因
1.发票信息 当你看到如下回执: 0285—发票金额与申请书FOB金额不一致,请核查。 错误原因:发票金额填写FOB美元金额,与FOB值(美元)填写的金额不一致。价如:发票金额申报为FOB 1 000 USD,FOB值(美元)申报为900 USD。 0286—发票金额或申请书FOB金额填写有误,请核查。 错误原因:发票填写的FOB金额井非以美元计算,与FOB值(美元)填写的金额相同。例如:发票金额申报为FOB 3 800 CNY,,FOB值(美元)申报为3 800 USD。 0289—发票金额应大于申请书FOB 金额。 错误原因:发票价格条款选择为CIF、CNF等应大于FOB的,但申报的发票美元金额小于或等于FOB值(美元)金额。例如:发票金额申报为CIF 2 500 USD,FOB值(美元)申报为3 500 USD。 0290—发票金额应小于申请书FOB金额。 错误原因:发票价格条款为EXW、FCA、FAS等应小于FOB的,但申报的发票美元金额大于或等于FOB值(美元)金额。例如:发票金额电报为FCA 8 000 USD,FOB值(美元)申报为6 500 USD。 申报提示: (1)发票信息应根据清关发票中标注的价格条款、货币单位,在申报页面的价格条款和货币单位栏目中以英文填写。但中国—巴基斯坦、中国—新加坡和中国—东盟自贸协定证书的价格条款应填写为FOB(货币单位不限)。在申报每项货物的发票金额时,应根据所选择的价格条款和货币单位,填报相应的金额。 (2)申请书FOB金额指申报界面中的“FOB值(美元)” 栏目的金额。在申报每项货物的FOB值(美元)时,应注意申报以美元计算的FOB金额。若发票并非以FOB美元计价,则应计算出货物的FOB美元金额,填入FOB值(美元)栏目。系统自动紧计各项货物的FOB值(美元)。
1.第三方发票/非缔约方公司信息
当你看到如下回执:
0308—生产商信息、 非缔约方经营者信息应分别在生产商描述、非缔约方公司信息中申报,不应在证书备注信息或特殊条款中重复填写!
0322—中国、 进口方境内的公司不属于非缔约方或第三方。
申报提示:
各申报平台均已升级了第三方发票/非缔约方公司申报栏目。若包含第三方/非缔约方经营者信息,应勾选“第三方发票/非缔约方公司”选项后,系统显示第三方发票/非缔约方公司录人信息界面,分别录入名称、地址(选填)、国别/地区(从下拉列表中选择)。不应在证书备注信息或特殊条款中填写。
应注意,中国(港、澳、台地区除外)、进口方境内的公司不属于非缔约方或第三方。

2.证书出口商、收货方、生产商栏
有关证书出口商、收货方生产商栏的回执信息及申请提示可在官网查询。
小知识: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原产地证书签证智能化、标准化、规范化,2020年12月10日起,海关总署在全国全面推广原产地证书智能审核。标志着原产地证书审核正式进入7x24小时全天候“秒批”的新时代。
“智能审核‘单一窗口’申报端修改说明”和“原产地证书填制说明”相关文件可在单一窗口原产地证申报首页下载。
(本文内容根据网络资料整理,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读者需判断其时效性,不代表连连赞同其观点和立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