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欧盟包装推荐使用的色彩和包装图案的使用示例

包装装潢和标签必须充分考虑欧盟成员国及其消费者的宗教信仰或某些禁忌。

欧盟五金工具类商品包装的运输包装、配送包装

出口五金工具类商品的包装容器主要有:木箱、瓦楞纸箱、钙塑瓦楞箱等。通常采用集装箱运输。钙塑瓦楞箱可能因为进口国没有同类产品而被拒绝。目前存在的问题是产品及包装的档次有待于提高。实际上欧洲人并不认为五金件和小工具属于低价值商品。这方面,我国与欧洲人的观念存在较大差异。

小工具一般在超市的垂直展墙上悬挂销售,销售包装宜采用泡罩包装,便于展示。

五金件防锈可采用塑料袋包装,不涂抹传统的黏稠防锈油,而且考虑每件包装适宜的定量。

装箱时商品卡紧、固定于外包装箱内,以保证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会产生移动或碰撞。商品装箱如有空隙,可采用缓冲材料充填固定。运输包装箱的外部尺寸适合集装箱运输,可采用1100mmx1100mm、1200mmx1000mm和1200mx800mm的标准托盘,避免浪费运输空间。当产品较重,包装箱静载荷能力不足时,可考虑适当降低每个托盘的堆码层数,比如原来在2200mm的高度上用两个托盘,现改用三个,不必非增加包装箱的静载荷强度。同时,还可考虑在托盘的四个角上加护角支撑,与包装箱捆扎成一个单元。

服装、鞋帽和纺织品类商品的运输 (配送)包装和销售包

出口欧盟的服装、鞋帽和纺织品类包装均应符合指令94/62/EC及其修正案的要求,或按其协调标准进行评估。此外,应符合本指南第四章规定的适用的通则和基本要求。技术与方法可参照第四章的有关描述。应特别注意化学品的使用。包装材料和辅助材料应符合关于保障人身健康和卫生的要求,包装袋不使用偶氮染料。

1.提示与建议

我国的服装、鞋帽和纺织品类出口量居全世界首位,对欧盟的出口也有很好的业绩。目前的主要问题在于提高产品及包装的质量和档次。

(1)销售包装的质量和档次应与产品(内装物)相适应。

(2)运输(配送)包装应防潮,并适合于标准托盘或集装箱尺寸,避免运输和储存空间的浪费。印刷适度。

2. 销售包装

包装设计需考虑销售方式和环境,自助式销售应能展示消费者最关注的特征,如在产品上设计可长期保留的商标和标签,并注明材质、尺寸和型号等。包装首次打开,应有明显迹象。

3.运输(配送)包装

采用纸箱时,按合同书表达每箱的型号(尺寸)。封箱带至少捆扎两道,不开提手孔。箱表面需印刷必要的商品信息,如名称、数量、型号(尺寸)、货号、生产商(销售商)名称、地址等,并且不被捆扎带遮挡。高档服装可采用悬挂式运输,防止产品受压而产生皱褶。

玩具类包装

出口欧盟的玩具包装均应符合指令94/62/EC及其修正案的要求,或按其协调标准进行评估。此外,应符合本指南第四章规定的适用的通则和基本要求。技术与方法可参照第四章的有关描述。应特别注意化学品的使用。包装和标签应符合88/378/EEC的要求,不遗漏必要的警告和提示。包装材料和辅助材料应符合关于保障人身健康和卫生的要求。

1.提示与建议

欧盟对玩具的包装和标签有严格的规定,我国的相关企业应给予高度重视。

纸盒及外包装纸箱上尽量不采用U型钉,尽量不采用高黏度胶带(特别是销售包装容易造成开封时撕掉标签的情况)。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包装材料不采用聚氯乙烯(防止吸吮)。

2.销售包装

(1)销售包装应适合自助式销售。

(2)包装装潢应适度,标签内容明显、清晰,消费者需要了解的商品信息放在显要位置。

(3)印刷油墨过度使用不仅提高成本,还直接造成重金属浓度水平超标。以纸箱为例,回收造纸要大量施用脱墨剂,直接造成纸的品质下降,污水处理困难。

《跨境电商商品包装》应用实例

3.标签

(1)玩具的CE标志以及名称和(或)商标和(或)标签、厂商或其全权代表、进口商的地址应显著清楚地并且牢固地被粘贴在玩具或其包装上。小玩具或小零件可在标签或说明书上给出详细说明。

(2)玩具上系挂的商标或文字不应与CE标志混淆。

(3)如果生产商的全权代表是共同体的进口商,其身份容易识别则可简写。

(4)如玩具在一国上市,应当提供该国文字说明。

4.玩具应注意的警告和提示

对于36个月以下的儿童,玩具有一定危险性, 因此需要提出警示。例如”不适合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或者“不适合3岁以下儿童使用”。与此同时,提供简单的使用提示。这些也应表达在使用说明中,避免危险的发生。

5. 功能性玩具

功能性玩具及其包装应标有“警告:在家长的监督下使用”的提示语。这些玩具上还应标注使用指导以及注意事项,提醒使用者,如使用不当可能引发危险,还应注明玩具必须放在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

6.玩具中含有危险物质或制品

在不损害共同体关于申请的条款基础上,对含有危险物质或制品的玩具包装,应当具有显示这些危险物质或制品毒性的警告。对于这类玩具,应加以详细地说明,并且提醒使用者注意以避免发生意外。提醒使用者使用不当可能引发的严重事故,并说明急救方法,还应注明玩具必须放在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

化学玩具在其包装上应标有:“警告:对于儿童——, 只有在成人监督下才能使用。”的提示语。

7.适用于儿童轮滑和滑板

如果这些产品用于销售,应明确提醒消费者“警告:穿戴防护服装和用品”并且提醒使用者多加小心。避免摔倒或相撞而造成使用者或第三方的伤害,还可提供一些必要的提示以此推荐使用者穿戴防护器具。

8.水下玩具

应该根据CEN采用的EN/71第一和二部分的内容提醒消费者“警告:只可在儿童允许水深并且在监护下使用。

上述举例仅为不可缺少的内容提示, 在贸易实践中,具体的标签内容应由进口商提供,或规定在合同书中。

北美地区商品包装上目标国及其消费者的偏爱或禁忌

北美地区商品包装上目标国及其消费者的偏爱或禁忌可在官网查询。

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商品包装上目标国及其消费者的偏爱或禁忌

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商品包装上目标国及其消费者的偏爱或禁忌可在官网查询。

(本文内容根据网络资料整理,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连连国际赞同其观点和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