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有一个客户,通过货代公司承运一个集装箱的货物去目的国。客户做的是T/T的付款方式,先期客户付了30%的货款,约定等到货物生产完成,装运上船后,看到传真件付余下的70%货款。前期一切都很顺利,等到出提单的时候客户要求出具电放提单,外贸业务员也没有太注意,出了保函给货代业务员,将提单做成了电放提单。为了收到货款,该外贸业务员肯定需要将传真件发给客户,证明货物已经上船,才能向客户收取余款。因此,外贸业务员就将电放提单传真给国外客户,结果客户在收到电放提单后就没有付余下的货款,导致卖方承受了巨大的损失,外贸业务员自身也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
分析:如果此业务员能预先知道电放提单所存在的风险,在客户没有付款前可以不做电放提单,只要求货代业务员出具一张提单样本,以供他传真给客户。等收到客户的余款后,再将提单进行电放操作,这样就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因为样本传真给客户的话,不具备真正的物权,即使客户不付款,货物已经出运,卖方仍然可以再将货物运回,先期客户的30%货款用作运费。这种情况下,即使损失,也不至于损失很严重。
空运单有直单和分单之分,直单也就是相对海运里面的海运单,是航空公司直接出具的运单;分单则是指货代出具的货代单,到目的港后,货代的目的港代理会通知收货人提货。空运直单和分单的转换很频繁,没有太多的限制,有时出了分单,发货人要求出直单也是可以更改的。空运讲究的是时效,所以空运单并不是物权凭证,有时只需要有运单号就能提取货物。
空运相比海运更快捷、便利,也没有很多的限制条件,但是相应的风险也就增加了。特别在空运单这一环节上,海运提单是物权凭证,得不到提单,货物是不能被提取的,所以提单万一丢失,补办的手续也很麻烦,需要登报申明,出具一系列相关的证明才能补办。而空运目的港只要能知道空运单号码,就能提取货物了,所以如果国外客户不守诚信,通过其他途径得到空运单号码,货物就会被提走,从而收不回货款。一般做空运的货物,货款连同运费都是在运输前需要全部收回的,这样才能降低自身的风险。两种运输方式的提运单各有利弊,需要外贸人自己去把握好其中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