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单证交易,就是用一套单证文件来代表货物。交易以这套单证为对象,谁拿到了这套单证,谁就是货物的主人。这样一来,货物尽量不动,单证则任意买卖转手,由单证的持有者决定何时以及如何最终处理货物。这套单证,通常包括几个核心文件:
1.提单(即提货单Bill of loading,缩写为B/L)。
2.发票(Invoice)。与普通发票的概念不同,外贸中的“发票”指的是自己制作的列明该批货物名称、数量和价格的一份署名文件。
3.装箱单(Packing List)。自己制作的列明该批货物体积、重量及包装情况的一份署名文件。
4.其他说明货物情况的文件,如证明货物品质的检验证书,证明产地的产地证书等。
全套单证中,以提单最为重要,因为它是货物的所有权证明——是具备国际公认的法律效力的物权证明。发票和装箱单可以自己缮制。其他检验证书、产地证书等等则根据货物的特性和买家的要求,由相应的国家机构如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局等,或双方认可的组织机构如民间检验公司、货运公司等出具。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外贸操作员经手买卖的不是一堆堆的物品,而是一叠纸片。因此一个外贸业务员完成一笔交易,而自始至终没有见过货物的模样,一点也不奇怪——他只需谨慎处理好那叠纸片即可。我们因数是凭单据而不是实物交易,因此即使货物本身完美无缺,而单证有瑕疵——比如数据上的错误,缺少一份相关证明文件等——则很可能导致交易失败。反过来,即使货物有问题,而单证齐全,仍可在初期顺利交易。当然,这带来了一些风险,比如伪造单证进行欺诈。不过欺诈本身在世界各国都是犯罪行为,自有相应的追究措施。
总之,单据在外贸中的作用是决定性的。建立起“外贸实际上就是买卖一套单据”的概念,对于理解国际贸易中很多特殊的、专业性的操作非常必要。
市场竞争激烈,很多时候,价格成了是否成交的惟一的因素。我们常会看到外贸商以低于国内销售成本的价格出口货物。他们疯了吗?不。即使以低于进价的价位“贱卖”,外贸仍然有利润。这就是外贸第二大关键秘密:退税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