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翻单
Repeat Order 与Duplicate Order 的区别如下
Repeat Order/Re-0rder 指返单,也称翻单。客人下了订单,由于销路不错,就再下和上单要求差不多的订单,这种形式叫翻单。有的订单因质量好而连续翻单。
Repeat Order与原单除装运日期不同外,价格与数量甚至详细规格亦不尽相同。除装运期不同,其他完全相同的订单叫Duplicate Order。
2、各国交易习惯小知识
了解买家习惯,对于做跨境电商的人来说非常重要。在谈判交流过程中,一些雷区千万不要触及,以下是很多外贸人多年摸索出的全球各国买家的采购习惯。了解这些,在交易中对不同买家采取相应恰当的态度,提出不同的条件,将有效提高成交量,并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1)非洲:看货购买,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或赊货代销。订单量:小,品种多,要货急。
注意事项:非洲国家实行的进出口商品装船前检验,在实际操作中会增加我方费用,延误交货期。
(2)南非:信用卡、支票使用普遍,习惯“先消费后付款”
注意事项:因资金有限,银行利率高(22%左右),仍惯于见货付教或分期付款,一般不开即期信用证。
(3)摩洛哥:采取低报货值、差价现金支付的方式。
注意事项:摩洛哥进口关税水平普遍较高,外汇管理较严。D/P方式在对该国出口业务中存在较大的收汇风险。
(4)土耳其:港货输人该国、需付6.3%至13%的税项。
(5)美国:少样多量,订单大,而利润较低。
(6)丹麦:丹麦进口商在与国外出口商做第一笔生意时一般愿意接受信用证的支付方式。此后,通常使用凭单付现和30~90天远期付款交单或承交单。一开始为小金额的订单(样品寄售或试销性订单)。
注意事项:要求货样一样,很注重交货期,在一个新合同履行时,国外出口商应明确具体的交货期,并及时完成交货义务。任何违背交货期,导致延期交货的,都有可能被丹麦进口商取消合同。
(7)葡萄牙:港货输人该国,则需付6.3%至13%的税项
(8)西班牙:以信用证缴付货款,赊账期一般为90日,大型连锁店为120~150 天
订单量:每次订 200~1,000件。
注意事项:该国对其输人产品不收关税。供应商应缩短生产时间,注重品质及商誉。
(9)中东:通过代理商间接交易,对直接交易表现冷淡。相对于日本、欧洲、美国等地而言对产品要求不是很高。比较重视颜色,偏好深色物品订单固定但利润小,量不大。
(10)东欧:东欧市场有其自身的特点。产品要求的档次不高,但要想求得长期发展,质量不佳的大路货没有潜力。
(11)墨西哥:一般不接收L/C即期付款条件,但接受[/C远期付款。
(12)俄罗斯:只要签约后,大都以TT直接电汇,并要求准时出货,很少开I/C,但要寻求搭线不易,只能透过Show展联系,或深人当地拜访。当地语言以俄语为主,英语沟通很少,较难沟通,一般需要找翻译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