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提单具有物权凭证的作用。这一作用是用法律的形式予以确定的,提单的转移意味着提单上记载的货物转移给提单的合法受让人或持有人。提单转移的过程不需要经过承运人的同意。随着提单的转移,提单上记载的有关于提单的权利和义务也随之变更。
②提单是承运人接管货物的依据。对承运人而言,提单是接收货物的初步依据。对收货人而言,提单是承运人运送货物的依据,承运人不可提出与提单相反的证据拒绝提单中所记载的内容。
③提单是运输合同的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共和国海商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承运人同收货人、提单持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务关系,依据提单的规定确定。”
在实际操作中,提单正式签发后进行修改需要支付一定的修改费用且程序较为复杂。因此,在签发正本提单之前,必须要对提单的内容和签发形式进行确认,所以在实践中,就产生了提单确认书这一非标准格式的单据。
(本文内容根据网络资料整理,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连连国际赞同其观点和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