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际海上货运代理企业
目前,国际上尚无一个被各国(地区)接受的、统一的关于“国际货运代理”的定义。货运代理既扮演“代理”角色,同时又扮演“当事人”角色;在“当事人”角色中,大部分情况下为“承运人”角色。
货运代理的服务范围不断扩大,它们为客户所提供的服务也从传统的基础性服务,扩展至全方位的系统性服务,包括货物的全程运输和配送服务。
国际海上货运代理企业需要为托运人安排运输路线、选择合适的承运人、接受委托、订舱、包装、储存、签发单证、代理报检、代理报关、安排境内运输、提货等;为收货人完成海关代理报关清关业务;为海关负责审核申报货物确切的金额、数量、品名;为承运人商谈公平合理的运价,进行交货。
(二)班轮公司
班轮公司是指运用自己拥有或自己经营的船舶,提供国际港口之间班轮运输服务,并依据法律规定设立的船舶运输企业。每个班轮公司都有自有的船期表、运价本及运输单据。
(三)船舶代理人
船舶代理人是指接受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或者船舶承租人的委托,为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或者船舶承租人的船舶及其所载货物或集装箱提供办理船舶进出港口手续、安排港口作业、接受订舱、代签提单、代收运费等服务,并依据法律规定设立的船舶运输辅助性企业。
(四)无船承运人
无船承运人也称无船公共承运人,是指以承运人身份接受托运人的货载,签发自己的提单或者其他运输单证,向托运人收取运费,通过班轮运输公司完成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承担承运人责任,并依据法律规定设立的提供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服务的企业。
(五)托运人
托运人是指将货物托付承运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运送到指定地点,向承运人支付相应报酬的一方当事人。在跨境电商海运头程业务中,托运人即跨境电商卖家。
(六)收货人
收货人也称货主,是托运人在货物运单上指定的在货物到达地提取货物的单位或个人。收货人在货物到达目的地后,凭到货通知单和货运单(或提单)在指定港、站办理相关手续,付清应付费用后,验收并提取货物。在跨境电商的海派业务中,收货人可以是托运人在目的地的物流合作商、跨境电商平台商或实际买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