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也被称为“智力成果权”“无形财产权”,是人们对自己创造的智力活动成果依法享有的权利,通常也是国家赋予创造者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的专有权或独占权(exclusive right)。它具有以下特点。
(一)无形性
知识产权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它的客体是智力成果或是知识产品,是一种无形财产或者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是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它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都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
(二)专有性
专有性即独占性或垄断性。除权利人同意或法律规定外,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不得享有或使用该项权利。
(三)地域性
地域性即只在所确认和保护的地域内有效。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边互惠协定外,经一国法律保护的某项权利只在该国(地区)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所以知识产权既具有地域性,在一定条件下又具有国际性。
(四)时间性
时间性即法律对各项权利的保护,都规定有一定的有效期,各国法律对保护期限的长短不完全相同,只有参加国际协定或进行国际申请时,才对某项权利有统一的保护期限。
在跨境电子商务活动中,知识产权已成为传递品牌信赖度的标识,买家主要通过专利、商标、版识别消费产品的信息、可靠度及性价比。在无法亲眼看见货物的情况下,绝大多数买家主要通过知识产权辨别远在万里之外的商家的信誉和商品的品质。因此,知识产权(特别是商标)在跨境电子商务营销活动中就显得特别重要,知识产权的价值分量相应增加。
但是,跨境电子商务中,卖家以中小企业为主,甚至很多自然人,他们往往缺乏知识产权方面的专业知识,而面对的国外买家也具有不特定性,知识产权问题变得非常突出,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不断发生,严重影响中国商家的国际形象和跨境电子商务产业的长足健康发展。因此,加强知识产权在跨境电子商务领域运行规律的研究,全面分析研究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风险,化解行业发展风险,是一项紧迫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