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售的好处。
(1)为买方调动国外买方主动订购货物提供便利,在寄售方式下,买方可根据需要就近购买,随时购买。购买后立即办理付清和提货手续,这样可以缩短合同到到货的时间,并且可以避免预付资金和承担运输途中货物的费用和风险。
(2)有利于开拓市场,扩大销售渠道。即使是与当地实用者和销售者建立联系和发展贸易关系,也能方便广告宣传,也能方便推销新产品,并根据当地消费者的意图和要求,改进商品质量,包装条件,继续扩大销售范围。
(3)有利于随行就市和提高销售价格,通过寄售方式,可根据国外市场的需求情况和容纳量,预先有计划地在国内市场存放一些待售商品,以便当当地市场货源供应不足,价格上涨时,及时抓住有利时机,充分利用市场行情,抢先成交,抛售现货,卖好价钱。
(4)有利于利用国外销售渠道,调动国外代销商推销商品的积极性,以不垫付资金、不承担贸易风险的方式,使一些资金不足的客户乐于为货主推销产品,使货主可以利用代销商的贸易渠道进行促销,从而使货主能够利用代销渠道进行销售。
拍卖会采用以下三种投标方式:
1.增价拍卖,也称为买方叫价拍卖。在拍卖中使用得最多。拍卖会上,一批货物由拍卖商(auctioner)发出,宣布预定的最低价格,估价之后,竞买者(bidder)依次叫价,有时规定每一次加价的金额,直到拍卖人认为没有人再出更高的价钱。
2、折扣拍卖,也称为荷兰式拍卖(dutchauction),这种方法是先通过拍卖喊出最高价格,然后逐渐降低叫价,直到有一位出价者认为已低到可以接受的价格,表示购买。
3、密封递价拍卖(sealedbids;closesbids)拍卖也称为招标式拍卖。使用此方法时,应先由拍卖行公布每批货物的具体情况及拍卖条件等,然后由各习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自己的出价密封递交拍卖人,以便拍卖人进行比交,决定将货物出售给哪个竞买者。此方法并非公开竞标,拍卖人有时会考虑价格以外的其他因素。一些国家的政府或海关在处理存货或收缴货物时,经常使用这种拍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