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进出口商品的成交价格是一项非常复杂而又十分重要的工作,为了做好此项工作,必须正确贯彻我国进出口商品的作价原则,根据国际市场价格变动趋势,充分考虑影响价格的各种因素,在核算成本和“货比三家”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经营意图,确定适当的价格,并切实了解价格构成因素和掌握价格换算方法。

一、正确贯彻作价原则

在确定进出口商品成交价格时,需要注意贯彻下列三项原则:

(一)按照国际市场价格水平作价

国际市场价格是以商品的国际价值为基础并在国际市场竞争中形成的,它是交易双方都能接受的价格,是我们确定进出口商品价格的客观依据。因此,我国对外成交的价格,一般都参照国际市场价格水平来确定。

(二)要结合国别、地区政策作价

为了使外贸配合外交,在参照国际市场价格水平的同时,也要结合考虑国别、地区政策,即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双方约定按比较优惠的价格成交。

(三)要结合购销意图作价

进出口商品价格在国际市场价格水平的基础上,可根据购销意图来确定,即可略高或略低于国际市场价格。

二、注意国际市场价格动态

国际市场价格因受供求关系的影响而上下波动,有时甚至瞬息万变,因此,在确定成交价格时,必须注意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和国际市场价格涨落的趋势。当市场供不应求,国际市场价格就会呈上涨趋势;当市场供过于求,国际市场价格就会呈下跌趋势。可见,切实了解国际市场的供求状况,有利于对国际市场价格的走势作出正确判断,也有利于合理确定进出口商品的成交价格,该涨则涨,该降则降,避免价格掌握上的盲目性。总之,确定价格,应有客观依据,即要求从纵向和横向进行比较,不能凭主观愿望盲目定价,我们应将对外成交商品的历史价和现价进行比较,将对外成交商品在不同市场上的价格进行比较,将同一市场上不同客户的同类商品的价格进行比较,防止出现价格偏离国际市场的实际价格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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