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条款编码阅读法,我们就能比较清楚地看信用证了。拿到信用证以后,重点核查一些关键条款:

重点核查条款

1.如果拿的是复印件,或预先审核传真件的,首先检查文件是否完整。特别注意看每页的末尾和下一页的开头是否语句衔接正常,以避免传真复印中的人为疏忽遗漏。

2.检查第59条款,受益人的名称是否正确无误。因为基本上所有的单证都会显示受益人名称,名称错则全盘错。特别是那些需要国家机构出具的单证,因为预先对受益人的名称都有了备案而难以更改。

3.检查32B条款,金额是否准确。

4.检查44C和31D条款,看是否能按照要求及时装船。44C和31D的时间间隔不能太短,一般要求在10天以上,而以15天左右为适宜。因为货物上船以后,校对和领取提单需要一定的时间,特别是如果你的办公地点远离出口码头的时候。44C和31D是非常重要的条款,这两个时间如果逾期的话,将是无话可说的足以导致信用证失效的重大不符点。时可以参照48条款。不过目前的信用证,通常31D条款时间加上48条款时间就正好是44C条款时限。

5.检查45A,是否与合同一致,如果不一致,看是否能接受。特别是有时候客户出于避税等目的,喜欢在这个条款中将品名描述笼统化,比如把猪二层革改为“皮革”。可是在做出口商检的时候,国家商检局却不允许如此简化,这样一来势必造成单证不符。因此要注意把握尺度,如无法按照客户要求的去做,就及时通知客户修改。

6.重点审核46A和47A。46A是单证的种类要求,47A则补充说明单证的做法以及其他要求。这两个条款是信用证最重要最核心的部分,要逐字审阅,一个标点也不放过,不能有任何的含糊。有疑问的,求助你的银行和同行,或者与客户联系。其中以银行的意见为重,务必彻底搞清楚,万不可想当然。

对46A,不妨单列清单,对单证的种类、名称、份数和出具机构逐一核对,看看是否能及时、完整地做到。比如曾有过案例,要求普惠制原产地证(FormA)一正三副。可实际上正常情况下普惠制证只有一正两副。审核的时候忽略了这个细节,制单就会有麻烦。

47A条款也一样。有时候不单涉及单证的缮制,还牵涉到费用。比如要求单证要贸促会/商会认证,无形中就会多负担一笔费用。

注意核对看单证规定是否有前后矛盾冲突的地方。

7.其他条款的审核。可依据条款编码审核,看看是否有误。注意银行费用的划分,公平原则是分摊,一般可接受“产生于开证申请人国家以外的费用由受益人承担”。有些客户会规定“除开证费外所有费用由受益人承担”,这就显失公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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