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收(Collection)是出口商开立汇票,委托银行代收款项,向国外进口商收取货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1)托收的交单条件
按交单条件不同,托收又可分为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
付款交单(DocumentsAgainst Payment,D/P)是卖方指示境外的代收行要在买方付款以后再将卖方的全套单据交给买方,即先付款再交单。
承兑交单(DocumentsAgainst Acceptance,D/A)是卖方指示境外的代收行可以在买方承兑卖方开立的远期付款汇票之后将全套单据交给买方,买方先凭单据提取货物,等汇票到期日再履行付款义务,即先交单再付款。
2)托收业务流程
托收的业务种类根据交单条件和付款时间分为即期付款交单(D/P at sight)、远期付款交单(D/P after sight)、远期承兑交单(D/A)三种。其中只有即期付款交单对卖方相对有利。
①卖方在发货之后取得提单,向本地银行(托收行)提出托收申请,并提交汇票和有关单据。
②托收行向境外银行(代收行)寄托收指示和汇票、单据。
③代收行向付款人(买方)提示汇票要求付款。
④付款人付款。
⑤代收行把单据交付款人。
⑥代收行向托收行汇付收妥的货款。
⑦托收行贷记委托人账户。
3)托收业务特点
在托收方式下,卖方委托银行向买方收取货款,能否收到完全取决于买方的信用,因为托收属于一种商业信用。因此,采用托收方式收取货款,对卖方来说有相当大的风险,出口商仅凭进口商的信用发货,发完货后才收款,风险较大,主要是进口商倒闭、进口商拒付、进口商以货物的规格、质量、包装、数量等不一致而要求降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