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通关模式介绍:
进口清关按照限值又分为两大类,非正式报关和正式报关。
非正式报关(Informal Entry)特指货品价值在2500美金以内的大部分物品。在非正式报关里面又分类两类:
非正式报关:
1.800美金以内的单票货品。2016年2月,奥巴马总统签字把这类货品的限值从200美金提高到了800美金。(Section321)每个人每天可以免税的从海外运输800美金以内的货品。321清关的特点是,不需要提供海关编码不需要箱单,用仓单做批量报关。需要说明的是,化妆品,食品等需要FDA许可的产品不可以走此类报关。另外反补贴,反倾销,垃圾进口等不可以走此类报关。
2.801到2500美金的单品货品。需要提供产品装箱单,发票。产品的海关编码(Hs Code)按照海关编码的税率直接计算出来关税。不需要提供Bond(关于Bond我们会在下边正式报关里具体说明)。在非正式报关里还有一个政府收费:进口商品处理费用(Merchandise Processing Fees 目前收费标准是 0.3464%x货值)
正式报关:
正式报关(Formal Entry)只得是货品价值大于2500美金的,以及需要政府其他机构任何的一些货品,比如香烟,酒,化妆品。以及一些反倾销类,反补贴类的产品。正式报关(Formal Entry)正式报关就要提供箱单,发票,提单三个必备文件,并且提供每个产品的海关编码。并且进口人需要给报关公司提供正式的报关委托书。POA 。在正式报关里面又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叫做Bond. 咱们中文理解就是关税保险。美国海关要求正式报关进口必须要有Bond,即使0关税的产品也需要。Bond分为两种,一种是一次性的,SINGLE BOND 一种是Continuous Bond。Bond的主体责任人就是进口人。它的作用主要是如果进口商缴纳不了关税等一些进口费用的时候由第三方保险公司去承担。
关于BOND 常用问题?
如果我们在美国没有公司如何解决进口资质问题呢?你们是否有办法帮我们提供进口资质呢?
我们本身是货运公司和海关清关公司,无法以进口商的名义来作为清关抬头。目前国内的客户以两种方式进口。
选择一: 卖家(货主)到美国注册自己的进口商公司。购买ANNUAL BOND来清关。
选择二:用发货人(卖家=货主)在海关注册后购买年Bond,作为进口商(IOR)清关。同时需要提供美国公司作为收货人的税号。我们的建议是客户用自己独立的清关抬头来清关,尽量不要借用市场上进口量巨大的公司,保持独立性和安全性.
常问问题:
问题1.你们认为影响海关查验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A.进口清关资料的不一致性,例如,AMS ,ISF,PACKING LIST ,INVOICE 出货方,收货方,生产方,资料未持续一致,会增加查验概率。解决方法,必须保持固定的格式,增强操作人员培训的力度,文件出货之前,必须再三检查,确认无误。举例,每个发票需要注明INVOCIE NO,既发票号码。不能每次复制粘贴一致,好几份清关资料用同样的INVOICE NO,必须规范规整真实,准确无误。
B. ISF 10+2 必须在船开48小时之前发送,绝对不能发生晚发,漏发的情况,一旦出现,增加查验的可能。
C.产品敏感性。美例如FDA食品医药类,DOT汽车类,LACEY涉及植物类,以上敏感产品,包括玩具类,小朋友衣物类,均会增加查验风险。建议所有的客户在出货之前一定要给到产品名录,给美国清关同事确定是否可接,是否需要认证,是否有风险。
D .进口公司海关记录是否良好。一般有ANNUAL BOND,产品持续进口的公司查验较少。如果是新公司,SINGLE BOND,并且无交税记录,每次进口产品都不一致,无法连续,也会增加查验风险.
美国海关查验棘手案例分析:
1).玩具类产品,没有安全认证,提供的安全认证来自不专业的检测机构,美国安全检测部门不认可,最终检测结果含铅过重。被海关判定为必须销毁。加上美国政府停摆,柜子在检查站排队等了一个月,造成巨大的仓储费,滞箱费,损失巨大。
2).产品包装盒子上没有贴MADE IN CHINA 的LABEL,被海关通知查验,要求补贴MADE IN CHINA LABEL。最终在海关的监管仓,耗费大量的人力精力做SORTING ,贴标,拍照,造成巨额的仓储费,滞箱费,以及检查站人工费。提醒各位客户朋友,出货之前做好细节审查。
3).反倾销产品出口到美国,例如石英石,床垫等产品,进口商面临高达百万美金的巨额的反倾销关税,只能关闭公司或者销毁,或者退运。建议各位客户朋友出货之前,认真核查自己的产品是否涉及反倾销,在国内做好把关,不盲目出口。
FAQ:
问:请问怎么查看,查验单的真实性?
答:一般来说美国代理遇到查验都会采取实报实销的模式 提供真实的查验单。
柜子是否查验.您可以要求您的美国代理提供原始查验通知,包括船公司发的通知以及清关行发的通知.我们一般会把检查站的联系方式,账单一并提供给客户.做到有据可查.最为后端的清关代理.如果看待给国内物流公司提供一个价(含关税含清关费)的方式. 特别是在贸易战局势紧张的情况下,做包税是一定会有风险的。我们的建议是,正常申报,不瞒报,不低报,不漏报。
问:发货人在美国作为进口商,必须还要有一个美国的收货公司做清关配合。这个收货公司可以不是实际的货权人吗?仅仅起配合清关的作用,这个收货公司的风险在哪?
答:正常的操作,进口商必须是真实的货权人,但是现在大部分货物的最终目的地是亚马逊。而亚马逊又无法提供他们的公司信息作为进口商,所以不少卖家只能寻求美国本土的公司作为代替进口商。因为SHIPPER 出货人远在海外,无法追溯。收货公司就算不提供BOND, 还是会有一些关联风险。我们就遇到过玩具产品不合格,需要召回的时候,进口商是需要配合调查的,也会增加进口商其他进口产品查验的可能。
问:发货人在美国作为进口商,必须还要有一个美国的收货公司做清关配合。请问中国卖家(货主)必须在美国注册公司实体吗?是否可以通过注册非居民公司账号报税即可?
答: 这种模式目前用的不多。不确定是否可行,大部分客户会选择以公司的注册方式做进口,也可以以美国本土的个人作为收货人,清关的时候除了签署POA, 还需要提供SOCIAL 复印件,驾照等个人证件,风险系数高。
问:(Section321)每个人每天可以免税的从海外运输800美金以内的货品。321清关的特点是,不需要提供海关编码不需要箱单,用仓单做批量报关。请教:“每人”每天的800美金以内的额度,指的是美国进口商?还是出口商(中国卖家)?如果把一批货物化整为零(每箱货值在800美金以下)运到美国亚马逊仓库,按箱清关,这个操作是否可行(符合section321)?
答:海关也要监控最终的包裹去向,因为快件清关的风险是比较大的,目前美国海关对于第三方的快件中心成立非常谨慎,海关永远有让任何货品做正式报关的权利。特别是把一票大货拆成几票小货虚假提供进口人身份去规避正式报关的行为。我们的建议是正常报关,不要冒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