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循环信用证
循环信用证(revolving L/C)是指信用证被全部或部分使用后,其金额又恢复到原金额,可再次使用,直至达到规定的次数或规定的总金额为止。它通常用于分批均匀交货的情况下。在按金额循环的信用证条件下,恢复到原金额的具体做法有以下几种。
(1)自动式循环。每期用完一定金额,不须等待开证行的通知,信用证即可自动恢复到原金额。
(2)非自动循环。每期用完一定金领后,必领等待开证行通知到达,信用证才能恢复到原金额使用。
(3)半自动循环。每期用完一定金额后若干天内,开证行未提出停止循环使用的通知,自第×天起信用证即可自动恢复至原金额。
2.对开信用证
对开信用证(reciprocal L/C)是指两张信用证申请人互以对方为受益人开立的信用证。两张信用证的金额相等或大体相等,可同时互开,也可先后开立,它多用于易货贸易或来料加工和补偿贸易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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