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盘(Offer)也称报盘,发价,是指交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购买或出售商品的各项交易条件,并表示愿意按这些条件与对方达成协议,订立合同的行为。在业务中,发盘通常是一方接到另一方的询盘后发出的,但也可不经对方询盘直接发出。
发盘的有效期(或称为接受的期限)是指可供受盘人对发盘行使接受权利的期限。在国际贸易中,凡是发盘都存在有效期。口头发盘,除双方另有规定外,一般当场有效,发盘的效力于谈话结束时终止。书面发盘,有效期可由发盘人在发盘中明确规定,也可不作明确规定。《公约》规定:“发盘在送达受盘人时生效”。发盘的有效期从到达受盘人时开始生效,直至有效期届满时为止。《关于电子通信的意见》”指出,在电子通信中,发盘的“到达”是指电子通信进入受要约人之服务器的时刻。
不明确规定有效期的发盘,按惯例在“合理的时间”生效。何谓“合理时间”,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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