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食品检验制度
食品检验指的是按照我国卫生标准和要求对进口食品、食品原料、食品容器、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等进行检验的制度。
进口时,由国家卫生监督机构进行卫生监督、检验。海关凭国家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证书放行。出口食品由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进行卫生监督、检验,海关凭上述机构的检验证书放行。
(六)濒危物种管理制度
濒危物种管理是指濒于灭绝和有灭绝危险的野生动物和植物,范围包括列人《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1和附录2文件中的全部物种。长期以来,人类在获得发展的同时,由于各种原因造成自然资源面临枯竭的危险,许多野生动植物灭绝的速度加快,成为珍贵稀有野生动植物。一旦自然生态失去平衡,危及的将是人类自身。为此,国际上要求保护濒危物种的呼声越来越高,管理越来越严。在我国,有识之士不断呼吁制止滥捕滥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我国现已加入了《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并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林业部也下发了《关于保护珍贵树种的通知》等许多法规。
此外,我国还制定了旨在与自然生态环境保持和谐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根据国家规定,凡进出口中国已加入的国际公约所限制的进出口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出口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必须经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批准,并取得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核发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海关凭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查验放行。凡出口含珍贵稀有野生动植物中成药,出口企业凭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签发的允许出口证明书向海关报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