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适用企业范围解析

依据现行外贸法规,企业、组织和个人均可成为出口退税主体,实务中以符合退免税政策的各类企业为主。本文系统梳理了拥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内资、合资、工贸及集团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代理出口的无资质生产企业,以及十余项享有特许退税资格的特殊企业及其经营业务,帮助外贸企业明确自身退税资格。

出口退税适用企业退税主体
出口退税

依据现行外贸法规,企业、组织、个人都可成为出口退税主体,实务中主要以符合退免税政策的各类企业为主。退税主体本身属于法定纳税人,需要合规完成退税全部流程,违规行为需要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本文划分了拥有进出口权限的各类内资、合资、工贸、集团生产企业,依靠外贸代理出口的无资质生产企业,同时罗列了十余项享有特许退税资格的特殊企业及对应的经营业务。

出口退税企业

1.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内资生产企业。

2.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中外合资生产企业。

3.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工贸企业、集生产与贸易为一体的集团贸易公司。

4.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内资生产企业和生产型集团公司。

5.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

6.无进出口经营权的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的生产型企业。

7.国家规定特许退税的企业,具体有: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在国内采购货物并运往境外作为在国外投资的企业;将货物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对外承包工程公司;国内航空供应公司向国外航空公司销售航空食品;将货物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而收取外汇的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利用外国政府贷款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通过国际招标机电产品的中标企业;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所使用出境设备、原材料和散件的企业;利用中国政府的援外优惠贷款和合资合作项目基金方式下出口货物的企业;对外进行补偿贸易项目和易货贸易,以及边境小额贸易而享受退税的企业;按国家规定计划向加工出口企业销售"加工出口专用钢材"的列名钢铁企业(2005年7月1日后停止执行);国内生产企业向国内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销售海洋工程结构物产品;国家旅游局所属中国免税品公司统一管理的出境口岸免税店;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内生产企业生产出口货物耗用的水、电、气,准予退还。

(本文内容根据网络资料整理,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读者需判断其时效性,不代表连连赞同其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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