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税种与退税原理解析

我国出口退税仅针对增值税与消费税两大间接税种征收返还。增值税实行价外计税模式,税负层层转嫁由消费者承担;出口货物不在境内消费,按国际惯例予以退免税。外贸企业报关出口并确认销售收入后,可向属地税务局申请办理退免手续。

出口退税

我国出口退税仅针对增值税、消费税两大税种征收返还。两项税种都归属间接税,增值税实行价外计税模式,税负层层流转最终由国内消费者承担。出口货品销往海外、不在境内消耗,依照国际通行准则适用退免税政策。外贸企业自营或委托出货,完成报关出口且财务确认销售收入后,即可携带对应资料向属地税务局申请办理税费退免业务。

出口退税原理

按现行政策规定,出口退税的税种为增值税和消费税。

增值税是指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货物销售、加工、修理修配过程中的增值额和进口货物金额征收的一种税。

消费税是指对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中列举的货物征收的一种税。

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在西方被称为间接税,而且我国的增值税已实行价外税。这种价外税在生产、流通环节是采取价税分别记账、价税分栏开票、价税合计收费的方法实施的,它最终转嫁给了消费者。

通过这种转嫁,税负实际上是由消费者承担了。因此,可以说价外税(间接税)是在生产和流通环节直接或间接地对消费者征收的一种税。由于出口货物不在国内消费,而是在国外消费,按照国际惯例,应该予以退(免)税。

相关政策规定:出口商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可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做销售核算后,凭有关凭证报送所在地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税务机关)批准退还或免征其增值税、消费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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