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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企业类型及外贸企业会计对象

外贸企业类型外贸会计对象外贸企业类型详解
2026/05/26
外贸百科

外贸企业是指有从事对外贸易(进出口)的企业,拥有进出口经营权。

一、外贸企业的类型

外贸企业按进出口经营资格,分为流通型外贸企业、生产型外贸企业和代理型外贸企业。

(1)流通型外贸企业,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2)生产型外贸企业,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3)代理型外贸企业代表为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是指为国内中小型生产企业出口提供物流、报关、信用保险、融资、收汇、退税等服务的外留企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调整完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简称“外综服企业”)开展的代理退税业务,由“视为自营出口申报退税”调整为“代理生产企业集中申报退税”。这意味着外综服企业的“代理身份”得到明确,生产企业成为退税主体、承拍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外贸企业会计的对象

外贸企业的会计对象,是外贸企业进出口商品流转过程中的资金运动。外贸企业主要的资金运动是进行国际的进出口商品流通,包括出口业务与进口业务。

外贸企业与国内商品流通企业都从事组织商品流通活动,但它与一般的国内商品流通企业有很大的不同。具体表现是外贸企业的商品流通,包括进口和出口两种业务经营过程,使用本币与外币两种以上货币,因而在出口经营活动中,企业要将出口商品销售所得外汇,按照国家规定与银行结汇;而在进口经营活动中,又要用人民币向银行购买外汇以支付货款。因此,外贸企业在其资金循环过程中所持有的本币与外币之间不断转换的过程,形成了外贸企业资金运动的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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