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经销的商品上或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声音、颜色组合,或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我国《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第八条规定,“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可以申请注册商标,并没有把在网上出现的某一动态过程作为商标来保护。在网络环境下开展的商业活动,已使人们感到用“视觉感知”去认定,比用“文字、图案”认定商标更能适应现代化商业活动的发展需要。
从商标权人的角度看,商标给予消费者在网络上识别高质量商品或服务,并且确定来源。商标得到保护,不仅有利于维护商标权利人的利益不受侵犯,同时避免了消费者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和服务的风险。但是,商标作为一种图形符号,在网络上容易采用技术手段复制和仿冒,受到不法分子的竞相追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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