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期限的影响因素。
(1)客户开证不及时,未按合同规定及时开证,即将装运,信用证尚未到达。尽管有一些信用证,但规定的装船期限已过。有的是客户不愿修改信用证的装期,使货主非常被动,只能保证出货。
(2)工厂没有及时交货。在生产方面,工厂有原因。
(3)由于国内集装港的运输原因,影响到信用证规定的时间交货。
(4)装船问题。信用证的最迟装运期和工厂的交货时间和船期不能衔接,只能逾装期离开或延迟装运。
一些因素会影响信用证的有效期和交货时间。
(1)客户开来的信用证,来证时即已过期,或来证时未过期,因执行不及时而过期,且客户不同意修改信用证。
(2)由于提单无法及时到达,或由于修改提单而导致过有效期和交单期限。
(3)由于装运货物的变化,信息交换环节脱节,影响到其他单据的及时修改。
(4)装船时间与有效期间隔过近,没有足够的时间善制单据或提供外部单据。例如提单,验证码,产地证明,保险单。
(5)信用证在国外到期。
三个期限到期的解决方案。
(1)订立合同时,应明确信用证何时开出,及时催促对方开证。
(2)订立合同时,应将装期、有效期与船期和厂方合二为一,充分考虑各种因素,避免出现逾期现象,这是解决逾期的重要环节。
(3)要尽可能使信用证有效期到期的地点在国内,以便为良好的单据、交单议付争取更多时间。
(4)信用证中规定的交单期限不能过短,尽量以10~15天为原则,越长越好。建议书户在开证时,增加自动延期条款,以防止逾期,并解决可户不修证或不及时修证的困难。对于要自动延期几天,可以根据业务操作情况进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