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量税是指按照商品的重量、数量、容量、长度和面积等计量单位为标准计征的关税。其中重量是较为普遍采用的计量单位,一些国家采用毛重的计量方法,另一些国家采用的是净重的计量方法,或采用“以毛作净”等计量方法。
从量税额的计算公式是:税额=商品的数量×每单位从量税
例如,欧盟1992年的税则规定,每百升香槟酒征收40欧洲货币单位的关税。我国也对啤酒、原油、感光胶片等进口货物采用从量税的课税标准。
征收从量关税的特点是手续简便,可以无须审定货物的规格、品质、价格,便于计算。因单位税额固定,对质次价廉的低档商品进口与高档商品征收同样的关税,使低档商品进口不利,因而对其保护作用比较大。
国内价格降低时,因税额固定,税负相对增大,不利于进口,保护作用加强。为此,有的国家大量使用从量关税,尤其被广泛适用于食品、饮料和动、植物油的进口方面。美国约有33%的税目栏是适用从量关税的;挪威从量关税也占28%。由于发达国家的出口商品多属较高的档次,相比发展中国家需承担高得多的从量关税税负。
从价税是按照进口商品的价格为标准计征的关税。其税率表现为货物价格的百分率。
从价税的计算公式是:税额=商品总值×从价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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