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蔬菜、水果、肉类和水产品等货物,为保持其新鲜程度,运输时都须置于专门的冷藏箱。为使这些冷藏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得到全面保障,就需要投保海洋运输冷藏货物保险的有关险别,其中包括冷藏险( Risks for Froven Products) 和冷藏一切险(AII Risks for Frozen Product)两种险别,两者均可单独投保。

冷藏货物保险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如下:

冷藏险的责任范围包括由于冷藏机器(如冷藏车、冷藏集装箱和冷藏船上的制冷设备等)停止工作连续达24小时以上所造成的货物腐烂或损失,以及被保险的冷藏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腐败或损失子以赔偿。冷藏一切险的责任范围更广,即在承保冷藏险的各项责任基础上,还负责被保险鲜货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腐烂变质或损失。

海洋运输冷藏货物保险的除外责任在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的基础上稍有改变。改变之一是,增加了一项除外责任,即将“被保险鲜货在运输途中的任何阶段,因未存放在有冷藏设备的仓库或运输工具中,或辅助运输工具没有隔温设备所造成的货物腐败的损失”列入除外责任。改变之二是,將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除外责任中的“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改为“被保险鲜货在保险责任开始时,因未保持良好状态(包括整理加工和包扎不妥,冷冻上的不合规定及骨头变质)所引起的货物腐败和损失”。

海洋运输冷藏货物保险的保险期限与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规定的保险期限有所不同。冷藏货物的保险期限为:

(1)冷藏货物到达保险单载明的最后目的港后,须在30天内卸离海轮,否则,保险责任终止。

(2)如冷藏货物卸离海轮后不存人冷藏仓库,保险责任至卸离海轮时即终止。

(3)冷藏货物全部卸离海轮并存入冷藏仓库,保险人负责货物卸离海轮后10天内的风险。但在上述期限内,货物一经移出冷藏仓库,保险责任即终止。

关于海洋运输冷藏货物发生承保范围内的损失,其索赔时效与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的规定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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