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PJ:Cadastro Nacional da Pessoa Juridica,由巴西财政部颁发的法人国家登记号(这里的法人则是指公司),一般由14位数字组成。出口到巴西的货物,包括寄样品等都必须提供客户公司的CNPJ,即海关税务编号。
RADAR:巴西进出口许可证,一些NCM(货物身份确认号码,相当于我国的HS编码)项下货物需要进口许可证才能进口至巴西。这时,企业需要向有关机构提交形式发票并等待15至30天或更长时间来获得批准。而这些代理机构也可能需要60天或更长时间才能给予许可证的批准。此外,如果最终商业发票与之前提供的形式发票的信息不一致,那么之前申请的进口许可证将会失效,进口商只能重新申请一个新的许可证。
RADAR包括自动进口许可证和非自动进口许可证两种。其中,自动进口许可证的审批过程比较简单且自动批准,而非自动许可证的申请及审批由巴西外贸局(EX)负责。
非自动进口管理:非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的产品主要包括需要经过卫生检疫、特殊质量测试的产品,对民族工业有冲击的产品、高科技产品及军用物资等国家重点控制的产品。
特殊的提单要求:在巴西海关,所有的无单货物(单证信息缺失或错误)靠港卸货后将被视为走私,立即被海关扣押并处以罚款。同时,巴西海关对正本提单也有如下特殊要求。
(1)收货人不得为“TO ORDER”(不记名提单,货物到港后凭发货人的指示提货)。若提单上面的收货人(Consignee)显示为“TO ORDER”,货物将会被海关扣留,直至向巴西海关系统提交收货人的详细资料(包括完整地址,企业税号CPNJ,电话、传真等联系方式及联系人等),海关才会允许提货。
(2)巴西海关不接受通用货物描述。如:Department Good, Merchandise, Chemical,Dry cargo等。在货物描述处不允许填有货值申明。只能以公尺制的方式正确显示重量,填写货物的净重。
(3)必须标注收货人(Consignee)的企业税号、货物的巴西商品海关编码(这是货物身份确认号码,相当于我国的HS编码,必须显示在载货单上)。如果通知人(Notify)与收货人(Consignee)不同,也必须标识其企业税号(CNPJ)。此外,提单上必须标识出货物的体积(单位为立方米)。
(4)运费必须用数字和文字同时在提单上注明。
(5)注意申请 Free Time(包括Free Demurrage和Free Detention,Free Demurrage 是指免堆存,从货柜卸到码头开始计算,直到货柜被提出码头止; Free Detention是指免用箱,货柜从提出码头开始计算,到空柜返回码头止)和Free Storage(免堆存期,这是码头堆存费,从货柜卸到码头开始结算,到货柜提走止)。巴西通关手续繁杂、效率低下,导致清关时间相对较长。出口企业应注意申请相应的Free Time(包括 Free Demurrage和Free Detention)和 Free Storage来减少不必要的成本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