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托运单(Booking Note,B/N)
托运单也叫订舱单,是托运人向船公司或其他承运人订舱托运时提供的书面申请,一般按船公司的统一格式提供。该单证一经承运人确认便作为承.托双方订舱的凭证,亦意味着承、托双方对货物运输的合同关系即告建立。
承运人确认订舱要给出书面确认(BookingConfirm),其中最主要的是给出订舱号(Booking NO.)。
订舱单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托运人名称,收货人名称,通知人名称;
(2)货名、件数、包装式样、标志、重量、尺码;
(3)装货港,卸货港,目的地;装运期限;
(4)其他特别要求,如不能转船运输、运费到付、对签发提单的要求、指定或限制某些船公司等。
2.装货单(Shipping Order,S/O)
装货单不是单独一份文件,而是俗称“五联单”中的第一联,它是托运人在重柜交进码头后,凭“人闸纸”及电脑联网信息到专门的打单公司制作的。
五联单的各联:
(1)装货单(S/O)俗称关单,用于报关,海关盖章放行后又叫“海关放行条”;
(2)场站收据(又叫收货单,D/R);
(3)海关存查联;
(4)船代留底;
(5)托运人留底。
3.收货单(D/R)
又叫场站(大副)收据。
4.提单 (B/L)
海运提单简称提单。
5.装货清单 (Loading List,L/L)
装货清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根据装货单留底,将全船待装货物按目的港和货物性质归类,依航次、靠港顺序排列编制的货物总明细表。其内容包括装货单编号、货名、件数、包装形式、毛重、估计尺码及特种货物对装运的要求或注意事项的说明等。
装货清单是船上大副编制配载计划的主要依据,又是供现场理货人员进行理货,港方安排驳运,进出库场以及承运人掌握情况的业务单据。
6.载货清单(Manifest,M/F)
载货清单是一份按卸货港顺序逐票列明全船实际装运货物的汇总清单。它是在货物装船完毕后,由船公司的代理人根据大副收据或提单编制的,编妥后再送交船长确认。载货清单又称“舱单”,其内容除逐票证明货物的明细情况外,还应说明船名及国籍、开航日期、到货港、目的港等内容。
舱单是国际海运中一张非常重要的随船单证,是证明船舶所装货物合法性的重要文件。各国海关如怀疑船舶所载货物而对船舶进行检查时,船长应提交舱单,如果船长不能提供合法的舱单,或舱单上所记载的货物与船舶实际所装运的货物不符时,海关将视为走私处理。
7.危险货物清单(Dangerous Cargo List)和集装箱危险货物装箱证明书
在承运危险货物时,承运人除要将所运危险货物列入装货清单,并在备注栏内注明有关特殊性外,还会根据托运人提供的相关危险品申报资料填制危险品清单。
托运人提供的相关危险品申报资料包括集装箱危险货物装箱证明书,包装危险货物安全适运申报单,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单。
危险品清单一般须记载以下一些主要内容:托运人的姓名和地址;收货人的姓名和地址;危险品货物的品名、危险级别(Class)、联合国编号(UN.NO.)、件数、重量和体积;集装箱的箱号、积载位置、卸货港等。
8. 货物积载图
货物积载图是根据装货清单编制的,以图示的形式来表示货物在船舱的位置的文件,它是装卸公司和理货公司安排装船作业的指导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