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子商务的数据申报需要使用海关总署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统一版信息化系统。根据总署跨境统一版切换规定,跨境贸易相关企业承担向海关所申报及传输电子数据的法律责任,要确保所传输电子数据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并需要统一使用电子签名技术防止电子数据的篡改和抵赖。
对数据进行签名的企业需申请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数字签名证书,企业可根据实际业务量选择密码产品作为数字证书的载体进行数字签名,包括IC卡/USB Key、加密机、云密码服务器等。获取设备和服务能力后,企业向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杭州分中心申请数字签名证书。申请数字签名证书后,杭州XX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还需要下载杭州关区预录入数据交换接口开通申请表,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并将申请表邮寄至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杭州分中心办理。
企业向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统一版信息化系统申报数据可采用手工录入、客户端传输、自行开发的方式接入。其中,使用IC卡/USBKey的企业在清单申报时需要登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ceb2. chinaport.gov.cn)手工录人申报数据。
根据法律规定,选择跨境业务通关的代理,委托其办理海运、空运、海空联运进口货物的报关、报验并代办国内公路运输业务、仓储及费用结算、信息服务等事宜,其中也包括特殊监管区信息管理系统的所有操作事项。同时,负责进口货物的收货、理货、仓储、分拨、打包等业务的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