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供应商已签订合同,但负责人在签订合同后离职,该合同还有效吗?一般来说如果负责人是代表供应商签字或盖章,那么即使他(她)已经离职,签订好的合同仍然有效,双方还是要继续履行。当然,如果合同中有“离职失效”等内容,则要另外看待。
张伟在京东开了一家网店,主要销售摄影器材。某天,他向供应商购买了一批全新的摄影器材,该供应商全权委托小叶负责相关事宜,其中就包括签订合同。因此,在合同上签字的是小叶,盖的则是供应商的合同专用章
没想到的是一个半月后,小叶离职了,不再是供应商的员工。但作为采购的然而,一方,张伟在供应商交付第一批摄影器材时就已经支付了一笔货款。之后,张伟又按照合同的约定分批支付了剩余的货款。也就是说,张伟严格履行了自己的义务。
但供应商却以当初的代理人小叶已经离职为由,不想继续与张伟合作。于是,张伟立刻向供应商表示,希望他们可以继续履行合同或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张伟与小叶签订的是有效的合同,而且小叶在签订合同时已经得到了供应商的全权代理,这让张伟有理由相信小叶的行为可以代表供应商。所以,小叶签字的合同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应该认定为有效。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小叶与供应商之间的代理行为被称为表见代理。在表见代理下,代理人可以直接产生代理效果,而且无须被代理人追认。《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所以,如果签订合同的代理人提供了合同及公章,那么电商公司完全有理由相信他(她)有代理权,这是典型的表见代理。而且,即使代理人离职了,之前由他(她)签订的合同依然有效,但前提是合同上要有签字或盖章。
小提示
为了进一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电商公司应该在签订合同前考虑到由于代理人离职或供应商倒闭带来的极端后果及风险。如果有必要,电商公司可以将与其相关的内容写入合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