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供应商在支持、配合与服务方面的表现通常是定性考核,相关的指标有:沟通手段、反馈信息时间、合作态度、参与本企业的改进与开发项目、售后服务、其他因素。
(1)沟通手段包括是否有合适的人员与本企业沟通,沟通手段是否符合本企业的要求(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以及文件书写所用软件与本企业的匹配程度等)。
(2)反馈信息时间是指对订单、交货、质量投诉等是否反应及时、迅速,答复是否完整,是否及时处理退货、挑选产品等。
(3)合作态度是指是否将本企业看成重要客户,供应商高层领导或关键人物是否重视本企业的要求,供应商内部沟通协作(如市场、生产、计划、工程、质量等部门)是否能整体理解并满足本企业的要求。
(4)参与本企业的改进与开发项目是指是否积极主动参与本企业相关的质量、供应、成本等改进项目或推行新的管理做法的活动,是否积极组织参与本企业召开的供应商改进会议并配合本企业开展质量体系审核等工作。
(5)售后服务是指供应商是否主动征询本企业意见、主动访问本企业、主动解决或预防问题。
(6)其他因素是指供应商的资金资源、承诺、所体现出的能力等,是否与本企业提出的相一致,是否积极提供本企业要求的新产品报价与式样,是否妥善保存与本企业的交易记录。
(五)信用度
信用度主要考核供应商履行自己的承诺,以诚待人,不故意拖账、欠账的程度。
信用度一供货期失信的次数 +供货期交往总次数x100%(六)配合度
企业在和供应商的相处过程中,常常因为环境的变化或具体情况的变化,需要把工作任务进行调整变更。这种变更可能导致供应商工作方式的变更甚至导致供应商要做出一点“牺牲”,依此可以考核供应商在这些方面积极配合的程度。另外,工作出现困难或发生问题,企业有时也需要供应商配合才能解决。这些时候,都可以看出供应商的配合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