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单是指在合同、信用证规定的时间、地点,以正确的方式,将符合要求的单证交给正确的当事人。通常在托收和信用证支付方式下,应到银行交单,在汇付方式下应直接向进口人交单。
1.信用证方式下的交单
如果信用证规定了交单期,受益人应在规定期限内交单;如果信用证没有明确规定交单期,银行将不接受自装运日起21天后提交的单据,但在任何情况下,单据的提交不得迟于信用证的有效期;若信用证到期日或交单期的最后一天,适逢接受单据的银行终止营业日,则规定的到期日或交单期的最后一天将延至该银行开业的第一个营业日。但若该银行中断营业是因为天灾、暴动、骚乱、叛乱、战争、罢工、停工或银行本身无法控制的任何其他原因,则信用证规定的到期日或交单期的最后一天不能顺延。只要有可能,受益人应尽早交单。这样做的好处是:一旦发现单据存在问题,还来得及补救;如果单据没有问题,则可以早日收汇。
2.托收支付方式下的交单
选择D/P或D/A支付方式时,出口商装运货物后,即向出口地托收行交单办理托收。托收交单较灵活,单据种类、份数、内容、交单时间由出口商根据合同和进口商的情况决定。
交单时,出口商应向托收行提供明确的托收指示书,有的银行印有固定格式供出口商填。写。托收行必须核实所收到的单据在表面上与托收指示书所列一致,如发现遗漏,应立即通知交单的出口商。除此之外,托收行没有审核单据的义务。托收行仅被授权根据委托人(出口商)的指示和国际商会《托收统一规则》办理托收,不能擅自超越、修改、疏漏、延误出口商的指示。
3.T/T 支付方式下的交单
根据付款时间不同,T/T分为前T/T和后T/T 两类。前T/T又分为“装运前T/T”和“装运后见提单传真件T/T”。
(1)装运前T/T支付方式下,出口商在装运前已全部收到进口商电汇的合同金额。在装运之后,就直接把包括海运提单在内的所有单据寄给进口商,或指示船公司把提单电传给进口商。
(2)装运后见提单传真件T/T支付方式下,出口商在装运后,把海运提单传真给进口商,进口商见到提单传真件后即把合同金额电汇给出口商,出口商收到货款后才把包括海运提单在内的所有单据寄给进口商。
(3)装运后T/T支付方式下,出口商在装运后,把包括海运提单在内的所有单据寄给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