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口商品的价格构成
出口商品的价格构成主要包括出口成本、费用和预期利润。
a.出口成本
出口成本是整个价格的核心。它是出口企业或外贸单位为出口其产品进行生产、加工或采购所产生的生产成本、加工成本或采购成本。
b.费用
出口报价核算中的费用分国内费用和国外费用两部分。国内费用包括包装费、仓储费、国内运输费、认证费、杂费、商费、、税、经营管理费、垫款利息、银行费用等。国外费用包括出口运费和出口保险费(CIF成交合同),如果以含佣价成交,则还包括佣金。
c.预期利润
预期利润是出口商的收益,是价格的重要组成部分。
(2)出口报价核算
a.成本核算
对于专门从事贸易的出口商来说,商品成本是采购成本或含税成本,即包含增值税。但很多国家为了降低出口商品的成本,增强其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往往对出口商品采取增值税全部或部分退回的做法。在实施出口退税制度的情况下,在核算出口商品价格时,就应该将含税的采购成本中的税收部分根据出口退税比率予以扣除,从而得出实际采购成本。
实际采购成本=含税成本-退税收入
退税收入=[含税成本/(1+增值税)]x出口退税率
由此得出实际采购成本的公式:
实际采购成本=含税成本x[1-出口退税率/(1+增值税率)]例如:
产品的出厂价是10元人民币,增值税率是17%,那么,含税成本=10x(1+17%)=11.7元。
某产品每单位的含税成本是28元人民币,其中包括17%的增值税,若该产品出口有13%的退税,那么该产品每单位的实际采购成本=含税成本x[1一出口退税率/(1+增值率)]=28x[1-13%/(1+17%)]=20.82元人民币/单位。
b.运费核算
进出口货物的运输一般采用海洋班轮运输方式。班轮运输运费的计算分为件杂货物与集
装箱货物运费计算。
件杂货物运费由基本运费和附加费构成,附加费一般以基本运费的一定百分比计收。集装箱货物运费根据拼货箱和整货箱分为以下两种不同的计算方法:拼箱货按件杂货基
本费率加附加费计算,整箱货按包箱费率计算。
当以班轮运输时,订舱一方无须自己计算运费,按班轮运输价格支付即可。
c、保险费核算
采用CIF或CIP术语时,出口方需要进行保险费的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保险费=保险金额x保险费率
保险金额=CIF货价x(1+保险加成率) CIF报价=CNF/[1-(1+保险加成率)x保险费率]
d.佣金核算
在出口报价中,有时对方要求包含佣金,这时称为含佣价。
含佣价=净价/(1-佣金率)
e.预期利润核算
利润是出口价格的三个组成部分之一。利润的确定可以用某一个数额表示,也可以用利润率即百分比表示。用利润率表示时应当注意计算的基数,可以用某一成本作为计算利润的基数,也可以用销售价格作为计算利润的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