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通常被称为“正面清单”或“白名单”,自实施以来,在促进跨境电子商务的健康有序发展和保持我国外贸稳增长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正面清单海关

1. 了解“正面清单”。

“正面清单”是指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实施正面清单管理,非清单内商品不得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方式入境销售。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限值的单次交易和完税价格的商品则按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2. 历次调整变化。

自2016年出台以来,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经历了四次调整:

2016年4月,共包括1240项商品,涵盖食品饮料、服装鞋帽、家用电器等热销商品。

2018年11月,增加了健身器材等商品,商品数达到1321个。

2019年12月,进一步增加了冷冻水产品、酒类等商品,商品数达到1413个。

2022年1月,新增了滑雪用具、家用洗碟机等29项商品,删除了刀剑1个商品,商品数达到1476个。

3. 最新版“正面清单”的特点。

自2022年3月1日起,优化调整后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调整表(2022版)》正式实施,主要特点如下:

新增近年来消费需求旺盛的29项商品,包括“滑雪用具”、“游戏机”等,丰富了供给,满足消费升级需求。

删除刀、刺刀等相关税号商品,加强对进境管制刀具的监管。

新增税号列115个,删除已作废税号列80个,提升商品归类便利度。

明确204项税号“仅限网购保税商品”,即常见的“保税仓发货”模式,增加商品多样性。

将涉濒危物种商品从100项扩大至138项,并新增涉濒危物种商品豁免条款,支持符合规定的物种入境销售。

4. “正面清单”的参与主体。

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过程中,涉及多个参与主体,包括: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经营者:销售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的境外注册企业。

跨境电商第三方平台经营者:提供网页空间、交易规则、交易撮合等服务的境内经营者。

境内服务商:接受委托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申报、支付、物流等服务,并接受后续监管。

消费者: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的境内购买人。

“正面清单”政策的实施推动了我国跨境电子商务行业的发展,丰富了进口商品种类,提升了消费者购物体验。这一政策的不断优化和调整,为外贸稳增长和推动经济发展带来深远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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