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检单统一要求预录入,并加盖报检单位公意或已向检验检疫机构备案的报检专用章。报检前、报检入员应认真审核录入报检单,其申报内容必须与报检随附单证一致,并在“投检人声明”栏签名。
报检单必须如实填写,而且保持整洁,不能涂改,具体的填写要求如下。
(1)每张申请单只填写一批商品。
(2)申请的日期、时间必须准确无误。
(3)所有应填写的项目应填写齐全、译文准确、中英文内容一致。
(4)收货人、发货人、商品的名称等应与合同和信用证所列一致,并且要填写全称,不得随意简化。
(5)商品名称要填写与合同、信用证一致的具体商品的名称,不得自行简化或更改。
(6)商品的数量、重量、规格,除合同、信用证有规定或有国际惯例者外,其余一律使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
(7)货物总值,一律写出口成交价,如无出口成交价(例如出口预检时),填国内收购价。
(8)包装要求,主要填写运输包装,如瓦楞纸箱、木箱、麻袋、塑料编织袋、麻布等。合同、信用证对包装另有规定要求的,应按要求填写。
(9)证书类别,属于两个以上检验鉴定项目的,需区分是单独出证还是合并出证,这需要在“备注”栏内写明。
(10)运输工具、装运港、目的港,需按提单或装运单填写。如有转船的,要把转船的地点、船名按运程填写清楚。
(11)批次号和唛头,要按商品包装上所列的批次号填写,保证单证相符。
(12)证书的文种、份数,都要写清楚。
(13)如果对检验证书的内容有特殊要求,也应在检验申请单上中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