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单简称为保单,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时必须出具的正式书面证明,是保险合同成立的唯一证明。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合同的成立唯一取决于保险单的签发,只要投保人和保险人在合同的条款上协商一致,并签字,就意味着合同的成立,一旦出现任何事故,保险人就应负赔偿责任。
在履行合同开始生效后,保险公司以投保人填报保险单的内容为准。所以,双方填写的投保单对合同的履行十分重要。在保险单中,必须完整地记载订立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在实际操作中,双方也必须执行和履行合同的内容。
保险单的内容是根据投保人的申请,由保险人签署,交由被保险人收执具有法律效应的文书。从而保证了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遭受意外事或发生其他损失时,可以从保险人那里得到索赔的主要凭证。因此,保险单的内容必须明确、完整地填写。把双方有关的权利义务,主要涉及的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名称、货物标的、保险金额、保险费、保险期限、赔偿责任范围等等,以及其他规定事项都要交代清楚。
(本文内容根据网络资料整理,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连连国际赞同其观点和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