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报检需注意以下方面:
填写出境货物报检单并提供对外贸易合同、发票、装箱单等必要单证。
国家实施许可制度管理的货物,提供有关证明。
出境货物经生产者或经营者检验合格并加附检验合格证或检测报告,申请重量鉴定加附重量明细单或磅码单。
凭样成交货物提供经买卖双方确认的样品。
出境人员向海关申请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及国际预防接种证书。
报检出境运输工具、集装箱提供检疫证明并申报有关人员健康状况。
生产出境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企业,向海关申请包装容器性能鉴定。
生产出境危险货物的企业,向海关申请危险货物包装容器使用鉴定。
报检出境危险货物,取得危险货物包装容器性能鉴定结果单和使用鉴定结果单。
申请原产地证明书和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提供商业发票等资料。
出境特殊物品,根据法律法规提供有关审批文件。
根据相关规定,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发货人应在海关总署统一规定的地点和期限内,持合同等凭证和相关批准文件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未经检验或不合格不准出口。出口商品应在商品生产地检验,海关总署可根据需要指定在其他地点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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