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货物流程解析如下:
(1)国外收货人接受外贸报价,下订单给国内发货人。
(2)国内发货人生产货物,等货物生产完成后委托货代订舱,同时提供货物出口报关单据(包括箱单、发票、合同、核销单、报关单、报关委托书等)。
报关流程:提供出口报关所需资料[报关单、申报要素、发票、箱单、报关委托书、配舱信息(其他涉及证件的需提供相应证件),提供电子文件的要确保文件清晰准确相互无明显差错,特殊贸易方式需提供全套正本资料报关]→接单初审→预录→校验→按海关要求制作PDF文档上传→发送电子数据→接受回执(经营单位信息,船公司舱单信息是否正常一般会在这个过程中发现,所以需经营单位、货代提前查询舱单信息)→两种情况:一是正常放行,出口报关结束;二是转有纸化报关(出口企业提供全套盖章资料),海关查询未放行的原因,确定退单的原因并根据原因作出相应的修改重新申报(报关单更改需提供经营单位情况说明加盖企业公章,重新申报的货物基本80%以上查验),最终无误方可放行出口。
(3)货代业务员向船公司、航空公司订舱,拿到配舱回单,安排客户货物装柜进港或者送进指定仓库。货物进港或者进入指定仓库后(有些海运港口可能需要预先报关再进港),货代业务员安排报关(向海关申报),报关完毕(有些货物海关会实地检查,也就是所谓的查验,查验货物没有问题就可以正常出运)后货物就可以交给实际承运人。
(4)实际承运人向货代签发提单(提货的凭证),货代业务员再将提单转交给发货人。
(5)发货人将提单传真或者寄送给国外的收货人。
(6)承运人在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向目的港的代理发到货通知。
(7)目的港代理告知收货人,收货人提供清关资料(正本提单、发票、箱单、合同、报关委托书、报关单等)给目的港代理。
(8)目的港代理向海关申报货物进口,经过报关、报检、查验等环节后,确定货物符合进口的标准,海关放行货物。代理去指定地点提货送至收货人手中。
需要注意几个主要条款下的出口货代的选择。
(1)FOB条款下的出口,货代都是收货人指定的,发货人可以选择自己的清关代理和拖车公司。
(2)CIF条款下的出口,起运港的货代可以由发货人自己选择,负责订舱承运保险等直到目的港。目的港代理收货人可以自由选择,发货人只需要把提单和相应的资料递交给收货人即可。
(3)DDU/DDP条款下的出口,发货人一直将货物送至收货人工厂,货代都是由发货人这一方全权指定,这一条款下就需要委托的货代在目的港有自己合作的代理或者分支机构。
进口的流程是出口的反向操作,在这里就不详细讲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