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曾是中国建立外观设计体系的参考对象,因此其外观设计体系与中国有许多相似之处。随着两国外观设计体系的逐步演变,差异越来越大。及时了解这些差异有利于中国申请人在日本更好地保护外观设计权。下面来带大家进一步了解日本外观专利的特点体系——秘密外观设计。
1、秘密外观设计制度。
专利制度的核心是公开保护,但日本的外观设计制度有一个例外——秘密外观设计,即外观设计申请人可以要求其外观设计在注册后一定时间内不公开,并保持秘密状态。这本质上是一个延长和披露授权外观设计的系统。
2、适用情况。
在某些情况下,虽然外观设计申请人已经获得了外观设计的权利,但相应的产品尚未投放市场。如果此时披露产品的外观设计,可能会导致仿制品出现在自己的产品进入市场之前;
出于商业战略的考虑,外观设计申请人需要选择合适的时间推出新产品,以获得预期的市场效果(如汽车制造商推出新车型),希望在产品上市前对产品的外观设计保密。
3、申请方式。
保密请求可以在外观设计申请时提出,也可以在收到授权通知后支付第一年的注册费(注册)时提出。请求的书面文件中有以下信息:
1)外观设计注册申请人的姓名、姓名、住所或居所。
2)请求设为秘密期限。
此外,保密期可根据申请人或外观设计权人的要求延长或缩短,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年。
4、秘密外观设计的公开。
对于要求保密的外观设计申请,将发布两份外观设计公报。外观设计申请人应当缴纳第一年的注册费,并在注册后发布第一份外观设计公报。请求书记录和图片不得在外观设计公报中发布。这些内容将在保密期满后再次发布的外观设计公报中发布。
5、秘密外观设计的优点。
秘密外观设计系统的优点是保持设计新鲜度,促进产品销售。销售前的神秘感对于重视流行性的产品,如家电、电子产品、新车型等非常重要。消费者第一次看到新设计时的冲击力最强,然后随着时间的推移,视觉新颖性、心理冲击力和消费热情会逐渐淡化。利用保密制度保持设计新鲜逐渐成为企业常用的经营销售策略,秘密外观设计制度带来的商业利润也成为企业的共识。
6、秘密外观设计的局限性。
对于秘密外观设计,在侵犯外观设计权或者专用实施权的情况下,秘密外观设计的外观设计权人或者专用实施权人不得直接要求停止侵权或者防止侵权的发生。只有向对方出示特许经理证明的书面文件,记录公告内容并提出警告,才能要求停止侵权。
中国卖家了解以上的关于日本秘密外观设计的内容,有助于在日本更好的保护外观设计权,更好的保护卖家自己的权益,防止被侵权,关于秘密外观设计的申请卖家也可以参考以上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