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球跨境电商的迅速崛起,电商出口领域也在不断探索创新。其中,跨境电商“特殊区域出口”(1210)模式,作为一种创新的监管方式,正逐渐引起关注。本文将探讨跨境电商出口中的供应链协同服务模式创新,特别关注“特殊区域出口”模式。
1、背景。
在2013年11月,海关总署批准深圳开展跨境电商出口试点业务。深圳市政府与深圳海关共同研究决定以前海湾保税港区为依托,试行跨境电商“特殊区域出口”(1210)业务。这一举措旨在通过创新的监管方式,推动跨境电商出口的发展,并为未来在其他口岸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推广提供经验。
2、跨境电商出口的两种模式。
在跨境电商出口领域,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等八部委联合启动了跨境电商试点工作,制定了两种主要出口模式:一是“一般出口”(海关监管代码:9610),二是“特殊区域出口”(海关监管代码:1210)。
一般出口模式:国内卖家根据海外电商平台的订单,将商品包裹向海关申报后清关出境并派送。
特殊区域出口模式:境内货物先批量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仓库,在海外电商平台上有订单后,由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发往境外。
在2013和2014年,防伪溯源,“特殊区域出口”模式与深圳地区跨境电商出口市场需求的匹配度并不高,但它与跨境电商出口市场转型升级的方向相符。从2015年开始,中国跨境电商出口逐渐由“多种类”和“物美价廉”向“品牌化”和“品质化”过渡。
3、电商供应链协同出口。
在跨境电商出口中,供应链协同服务模式的创新是关键一步。特殊区域出口模式为供应链协同提供了良好的契机。以下是该模式下的关键特点:
入区备货: 商品先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这为货物的统一管理和备货提供了便利。
上架销售: 在境外电商平台上架销售,当订单产生时,开始处理这些订单。
分拣打包: 在保税区仓库内,商品进行分拣和打包,以满足客户需求。
境外配送: 商品经过分拣和打包后,发往境外,送达给最终消费者。
报关流程: 根据海关要求,向海关申报出口货物的相关信息,并在清单上进行核销。
汇总报关单: 每天通报出口数据,然后在下个月初汇总上个月的所有出口货物信息,产生报关单。
收汇和退税: 成功出口后,电商企业可以收到汇款,并享受出口退税政策的优惠。
结论:
跨境电商出口的“特殊区域出口”(1210)模式为供应链协同服务提供了有力支持。通过创新的监管方式,这一模式提高了小包出口的效率和便捷性,为中国跨境电商出口市场的升级转型创造了机会。电商企业可以根据产品特性和市场需求,灵活选择出口方式,以最大程度地满足客户需求并提高运营效率。这一创新模式的推广和发展将继续推动中国跨境电商出口的发展,为全球消费者提供更多高品质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