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航空运输公司
航空运输公司是航空货物运输业务中的实际承运人,负责办理从启运机场至到达机场的运输,并对全程运输负责。
(2)航空货运代理公司
航空货运代理公司可以是货主的代理,负责办理航空货物运输的订舱,在始发机场和到达机场的交、接货与进出口报关等事宜,也可以是航空公司的代理,办理接货并以航空承运人的身份签发航空运单,对运输全程负责,亦可两者兼而合之。
(3)航空运单
航空运单(Air Waybill)是航空运输货物的主要单据,它是航空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缔结运输合同的书面凭证,也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接受货物的收据,但它不是物权凭证。货物达到目的地后,收货人凭承运人的到货通知提取货物。
航空运单依签发人的不同可分为主运单(Master Air Waybill)和分运单(House Air Waybill )。前者是由航空公司签发的,后者是由航空货运代理公司签发的,两者的内容基本相同,法律效力也无不同。
航空运价是承运人为货物航空运输所收取的报酬。它只是货物从始发机场至到达机场的运价,不包括提货、报关、仓储等其他费用。航空运价仅适用于单一方向。航空运价一般是按货物的实际重量(千克)和体积重量(以6000立方厘米或336立方英寸体积折合1千克)两者之中较高者为准。针对航空运输货物的不同性质与种类,航空公司规定有特种货物运价、货物的等级运价、一般货物运价和集装设备运价等不同的计收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