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付款条件是电汇还是信用证,分别有不同的代理出口全局流程。银行托收付款方式除需提供银行要求单证外,其他手续与电汇差不多。
电汇收款时代理出口流程如下:外贸卖家应在订单确认前选好出口代理商。外商可能根据电汇交易条件支付订金至出口代理商账上,出口代理商将结汇后的人民币支付给外贸卖家。若货物海关编码涉及出口许可证管理,出口代理商要帮助卖家申请出口许可证。若涉及出境商检,出口代理商需审查卖家或其供应商商检资格后报检,首次报检时间应尽量提早,如出货前 30 天,常规报检在出货前 3 至 5 天即可。出货前一周左右,出口代理商或卖家联系货代订舱位或货柜。
出货前卖家将货物相关资料发给出口代理商制作报关资料。货代会在截关前安排吨车或拖车把货物拉至出口监管仓或货柜码头。报关工作由出口代理商自报或委托报关行代报。货物报关放行后,货代会协助核对提单,出具正本提单或安排电放货物至收货人。出口代理商会制作清关文件发给外商以协助其进口提货。货物报关放行且外商货款付清后,出口代理商会制作收购合同,外贸卖家凭此开具增值税发票交给出口代理商,出口代理商根据增值税发票付清含退税的余款。货物放行后出口代理商可凭相关文件向税务局申请出口退税,大概一个月后外贸卖家会收到退税调函以确定供货关系合法性。至此代理手续结束。
信用证收款代理出口全局流程与电汇收款时基本相同,最大不同在于付款条件为信用证时,出货前卖家需与买家商议好信用证条款,卖家收到本地银行信用证通知,出货后交齐资料至银行才能收到外汇,而电汇根据双方协商付款时间收款即可,在部分流程上有区别。流程中的商检与申领许可证并非每种商品出口都需要,视海关编码监管条件而定。
在代理出口操作方式中,从外贸卖家角度应注重全局性分工与时间安排,细节问题交由工作人员负责。从出口代理角度看,代理出口过程实际就是自营出口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