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贸易中,当约定采用信用证支付方式时,买方按时开证是卖方履约的重要前提,但实际业务中常出现开证延迟的情况。
一、催开信用证的情形
买方违约未开证
若在合同规定期限内,买方未及时开证,这已构成违约。此时若卖方想继续交易,外贸跟单员可在保留向买方索赔权利的同时,发函催促开证。这既能维护自身权益,又给交易继续进行留有余地。
提前预防式催证
当签约日与履约日间隔较长时,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外贸跟单员应在合同规定开证日前,发函表达对交易的重视并提醒买方开证。提前沟通可让买方做好准备,避免因时间过长遗忘或出现其他问题。
提前装运需求
若卖方货物已备妥且打算提前装运,外贸跟单员可询问买方是否同意提前开证。这有助于加快货物运输和交易流程,提高效率,但需与买方达成一致,避免产生纠纷。
买方资信欠佳
当发现买方资信存在问题时,提前发函提示开证有利于督促买方履行合同义务。通过这种方式给买方一定压力,促使其积极配合完成开证流程,保障卖方权益。
二、催开函的撰写技巧
注意语气措辞
外贸跟单员在撰写催开函时,需格外注意用词用句要得体。不能使用责怪和厌烦的口吻,应保持礼貌和专业。例如,可以说明货物已备妥但信用证未收到的情况。若第一封信函无回应,可发第二封信,第二次撰写时可适当表达失望情绪,但仍要克制。
常用语句示例
强调货物已备妥需开证:如 “由于贵方订单第 111 号的货已备待运有相当长时间了,贵方须立即行动并尽快开出信用证”,清晰表明货物状态和开证的紧迫性。
多次催促未收到回复:“我们已经多次传真要求贵方从速开来有关信用证,但是三个月过去了,仍未收到有关信用证”,如实陈述催促过程和未收到信用证的情况。
提及商业信誉责任:“希望贵方认真考虑商业信誉,立即开证。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贵方负责”,从商业信誉角度给买方压力。
临近装船期未收到信用证:“贵方订单的装船期已经临近,但我们尚未收到有关信用证。请尽最大努力从速将信用证在本月底开到,以便及时装运”,明确说明装船期情况和对及时开证的期望。通过合理的催开信用证情形判断和恰当的催开函撰写,能有效促使买方尽快开证,保障国际贸易交易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