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合同包装要求的审查解析
外贸合同包装条款审查需区分销售包装与运输包装。销售包装印有品名、商标、产地及条形码等信息,运输包装须刷制运输标志、指示性与警告性标志。跟单员应核实客户包装资料是否齐全、有无错误,确保包装要求能够满足。
合同包装条款的审查,需区分销售包装与运输包装。销售包装印有品名、商标、产地及条形码等,运输包装须刷制运输标志、指示性与警告性标志。跟单员应核实客户包装资料是否齐全、有无错误。

商品的包装一般分为销售包装和运输包装。在商品的销售包装上一般除了印有商品的品名、商标、产地外,也有根据具体需要或要求印有简单的规格、用途或其他一些内容,特别是很多商品的销售包装上都有计算机容易识别的条形码标志。
在运输包装上,一般都需要刷制一定的包装标志。包装的运输标志按照其用途可刷制运输标志(Shipping Mark),指示性、警告性标志(Indicative and Warning Marks)。
运输标志俗称唛头,习惯上一般由三部分内容组成,即简单的几何图形,合同编号、商品货号或者发货人/收货人的代号、目的地或目的港的名称,箱号或件号。
典型的指示性标志有:小心轻放(Handle with Care),保持干燥(Keep Dry)、请勿用钩(Use no Hook)。
警告性标志有:爆炸品(Explosive),有毒品(Poison),易燃品(Inflammable)。
通常在运输包装上除了上述包装标志外,一般还有磅码、产地标志。所谓磅码就是指印制或刷制在运输包装上的包件的毛净重和尺码。产地标志用 made in ××× 的英文字样标明(如 made in China),有时包装标志会应客户的要求作相应的调整。
跟单员应审查客户的包装要求是否能够满足,客户提供的包装资料是否齐全,有无明显的错误。客户的包装资料一般包括内包装、外包装、标签、说明书、条码等。内包装主要有白盒包装、彩盒包装、吸塑包装等;外包装主要是印刷唛头。标签主要是看客户规定哪些地方需贴标签,印刷要求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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