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盘又称还价,在法律上称为反要约。还盘是指受盘人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发盘提出的各项条件,并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原发盘人考虑,即还盘是对发盘条件进行添加、限制或其他更改的答复。受盘人的答复如果在实质上变更了发盘条件,就构成对发盘的拒绝,其法律后果是否定了原发盘,原发盘即告失效,原发盘人就不再受其约束。根据《公约》的规定,受盘人对货物的价格、付款、品质、数量、交货时间与地点、一方当事人对另-方当事人的赔偿责任范围或解决争端的办法等条件提出添加或更改,均视为实质性变更发盘条件。

此外,对发盘表示有条件的接受,也是还盘的一种形式。例如受盘人在答复发盘人时,附加有“俟最后确认为准"、“未售有效”等规定或类似的附加条件,这种答复只能视作还盘或邀请发盘。还盘的内容,凡不具备发盘条件,即为“邀请发盘”。如还盘的内容具备发盘条件,就构成一个新的发盘, 还盘人成为新发盘人,原发盘人成为新受盘人,他有对新发盘作出接受、拒绝或再还盘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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