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应退消费税的依据为:凡属于从价定率计征的货物应依外贸企业从工厂购进时征收消费税的价格为依据;凡属于从量定额计征的货物应依据购进和报关出口的数量为依据。
应退消费税税额-出口货物的工厂销售额(出口数量)×税率(单位税额)
案例一:从价定率计征货物消费税出口退税额计算
某外贸公司购入一批化妆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金额为1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3万元,后来公司将该批化妆品全部报关出口,该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为 30%,问该批货物消费税的出口退税额为多少?
应退消费税税额=购货价款 ×税率
=100×30%
=30(万元)
案例二:从量定额计征货物消费税出口退税额计算
某外贸公司购进粮食白酒2吨,价值8万元,全部用于出口,该货物的税率为13%、0.5元/斤。试计算其消费税出口退税额。
①从价计征的应退消费税额=出口货物的工厂销售额×税率
=8 ×13%
=1.04(万元)
②从量计征的应退消费税额=出口货物的出口数量 ×单位税额
=2 × 2 000 × 0.5
=2000(元)
=0.2(万元)
③应退消费税总额=从价计征的应退消费税额+从量计征的应退消费税额
=1.04+0.2
=1.2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