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是,代理项下的退税计算跟流通型外贸企业的自营订单是一样的,计算出口代理商手续费与计算流通型外贸企业利润的计算方法也是一样的。
先说一下退税的计算方式。由于出口代理商的货物是购自国内外贸卖家,所以外贸卖家卖给出口代理商的货物,必然能与出口报关货物一一对应,连商品名称与数量都必须一致(税务局对文件作出如此规定)。退税实质上退的是增值税(实际业务中消费税也退,但不常见,故这里不讨论),货物从外贸卖家卖给出口代理商,然后代理商再卖给外商一共有两个流通增值环节。出口代理商卖货物到国外这一流通环节是免增值税的,只有外贸卖家卖货物给出口代理商这个环节才缴纳增值税,因此退税是以外贸卖家销售给代理商的不含税价作为计算基数的,与出口价格无关。计算方式见以下式子。
退税=外贸卖家卖给代理商的不含税价×退税率
=(国内采购增值税发票金额÷1.17) ×退税率
=(货款÷1.17)×退税率
明确了退税款后,可以接着分析代理的手续费问题。出口代理商从外贸卖家购买了货物又卖给外商,代理商收了外商的外汇后又支付了货款给外贸卖家,这票订单交易后的差额利润,实际上就应该作为出口代理商当初跟外贸卖家协商收取的手续费。
从出口代理商的角度进行收支分析,如果出口代理商没有为外贸卖家垫付运费等费用,他们的收支情况如下:
收入=收汇+退税=外汇×牌价+ (货款÷1.17) ×退税率①
支出=外贸卖家的人民币货款=货款②
利润=代理手续费 ③
众所周知,“利润=收入-支出④”,把上述式子①、②、③代人④中,得出⑤:
调整一下这个等式:
代理手续费=外汇×牌价+(货款÷1.17)×退税率-货款 ⑤
把与货款有关的元素移至式子的左边,其他移至右边,得出:
货款×(1.17-退税率)÷1.17=外币×牌价-代理费用
简单调整一下等式可以得到货款的计算式子:
货款=(外币×牌价-代理费用)×1.17÷(1.17-退税率) ⑥
例如,虚拟订单出口价USD35000的货物,如果老温实业公司委托出口代理商出口,代理收费是RMBO.10/USD,则该票订单收费RMB3500,产品的退税率为15%,收汇当天美元买入牌价为6。那么,根据货款的计算式子⑥,出口代理商应付给老温实业公司的货款为:
货款=(外币×牌价-代理费用) ×1.17÷(1.17=退税率)
=(USD35 000×6-RMB3 500) ×1.17÷(1.17-15%)
=RMB236 867.65
在此插一句,强烈建议各位读者在做与外汇有关的计算时,每一步骤都把币种写上,大部分外贸计算的混淆与错误实际上都与币种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