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贸企业退税申报流程可在官网查询。
2.申报资料
外贸企业向退税机关办理退税申报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申报表
①出口货物退税汇总申报表;
②出口货物退税申报明细表;
③出口退税货物进货凭证申报明细表。
出口货物退税汇总申报表上报两联,由退税机关受理签收后返企业收执一联,退税机关留存备查一联。出口货物退税申报明细表和出口退税货物进货凭证申报明细表上报两联,随单证资料装订报送一联,退税机关留存备查一联。
(2) 装订成册的报表及对应配套凭证
对出口货物退税申报明细表应配套提供以下凭证:
①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原件);
②经外汇管理部门签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原件)或有关部门出具的中远期收汇证明(原件);
③企业签章的出口发票(复印件加盖企业章);
④有代理出口业务的,提供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原件)和对应配套的受托企业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原件)、 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原件)或中远期收汇证明(原件);
⑤其他规定的资料,如保税区国际贸易企业除②不提供外,还需提供加盖海关验讫章的离境备案清单、外汇收入凭证。
利用外国政府贷款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通过国际招标机电产品中标的国内企业,应提供下列凭证资料:
1)招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中标证明通知书”(原件);
2)由中国招标公司或其他国内招标组织签发的中标证明正本(原件);
3)中标人与中国招标公司或其他招标组织签订的供货合同、协议(复印件加盖企业章);
4)中标人按照标书规定及供货合同向用户发货的发货单(复印件加盖企业章);
5)销售中标机电产品的普通发票或外销发票(复印件加盖企业章);
6)中标机电产品用户收货清单(复印件加盖企业章);
7)国外企业中标再分包给国内企业供应的机电产品,还应提供与中标人签署的分包合同、协议(复印件加盖企业章)。
对“出口退税货物进货凭证申报明细表”应配套提供以下先证。
①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或经退税机关审定的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分批申报单(简称分批单)(原件)。
②出口专用税票(原件),包括增值税(消费税)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
③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存货动用单(原件)。
④出口属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的抽纱、工艺品、香料油、山货、草柳竹藤制品、渔网渔具、松香、五倍子、生漆、鬃尾、山羊板皮、纸制品12种货物可提供普通发票(原件)、不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⑤主管退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如要求企业提供的计量单位换算表、有关说明报告等。
3.单证电子信息的办理事项
目前对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审核需进行比对的单证电子信息主要有出口报关电子信息、出口收汇核销电子信息、代理出口证明电子信息、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电子信息、出口专用税票电子信息。
企业退税申报电子信息与上述单证电子信息审核比对不符的,不得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