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提单 (Bill of Lading,B/L) 是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证明已收到发货人的待定货物,承诺将货物运至特定的目的地,并交付给收货人的凭证。它是承运人签发给托运人的货物收据,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订立的运输契约的证明,也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
按不同的分类标准,提单可以划分为许多种类。
①根据货物是否已装船可分为:
已装船提单(On board B/L or Shipped B/L):指承运人已将货物装上指定船后所签发的提单,其特点是提单上必须以文字表明货物已装某船上,并载装船日期,同时还应由船长或其代理人签字。在国际贸易中,一般都要求卖方提供已装船提单。
备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ment B/L):又称收讫待运提单,指承运人已收到托运货物,等待装运期间所签发的提单。
②根据提单上有无对货物外表状况的不良批注可分为:
清洁提单(Clean B/L):指货物在装船时“表面状况良好”,承运人在提单上不带有明确宣称货物及/或包装有缺陷状况的文字或批注的提单。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除非信用证中有明确规定可以接受的条款或批注,银行只接受清洁提单。清洁提单也是提单转让时的必备条件。
不清洁提单(Unclean B/L or Foul B/L):指承运人在提单上带有明确宣称货物及/或包装有缺陷状况的文字或批注的提单。例如提单上批注“某件损坏” (...packages in damaged condition),“铁条松散”(Iron strap loose or missing)。
③根据收货人抬头不同可分为:
记名提单(Straight B/L):提单上的收货人栏内填明特定收货人名称,只能由该特定收货人提货,由于该提单不能背书转让,不能流通,故其在国际贸易中很少使用。
不记名提单(Bearer B/L):提单上的收货人栏内没有指明任何收货人,谁持有提单,谁就可以提货。此种提单无须背书转让,流通性极强、风险大,故其在国际贸易中很少使用;
指示提单(Order B/L):提单上的收货人栏内填写“凭指定(To order)”或“凭某人指定”(To order of ...) 字样。这种提单可背书转让,故在国际贸易中使用最为广泛。背书的方式又有“空白背书”和“记名背书”之分。目前在实际业务中使用最多的是“凭指定”并经空白背书的提单,习惯上称其为“空白抬头、空白背书”提单。
④根据运输方式不同可分为:
直达提单 (Direct B/L):凡合同和信用证规定不准转船者,必须使用这种直达提单;
转船提单 (Transshipment B/L):在这种提单上要注明“转船”或“在.....港转”字样;
联运提单(Through B/L):指通过海运和其他运输方式联合运输时,由第一程承运人所签发的包括全程运输的提单。它虽包括全程运输,但签发联运提单的承运人一般都在提单中规定,只承担他负责运输的一段航程内的货损责任。
⑤根据船舶营运方式不同可分为:
班轮提单(Liner B/L):由班轮公司或其代理人为班轮运输货物签发的提单。
租船提单(Charter Party B/L):银行或买方在接受这种提单时,通常要求卖方提供租船合同的副本。
⑥根据提单内容的繁简可分为:
全式提单(Long Form B/L):背面列有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权利和义务的条款;
略式或简式提单(Short Form B/L):背面无条款的提单。
⑦根据其使用的有效性可分为:
正本提单(Original B/L):有船长或其代理人签字盖章。只有正本提单才能提货。
副本提单(Copy B/L):无船长或其代理人签字盖章,仅供工作上参考之用。
⑧在实际业务中经常遇到的其他提单:
过期提单(Stale B/L):出口商向银行交单结汇的日期与装船开航的日期距离过久,以致无法于船到目的地以前送达目的港收货人的提单,银行一般不接受这种提单。
预借提单(Advanced B/L):因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期结汇期到期而货物因故未能即时装船,但已在承运人掌握之下或已开始装船,由托运人出具保函要求承运人预借的提单。
倒签提单 (Ante-Dated B/L):承运人应托运人的要求在货物装船后,提单签发的日期早于实际装船完毕日期的提单。
舱面提单或称甲板货提单(On Deck B/L):指货物装于船露天甲板,并注明“甲板上”字样的提单。
交换提单 (Switch B/L):指凭原提单换发的另一套提单。在直达运输的条件下,应托运人的要求,承运人承诺,在某一约定的中途港凭在启运港签发的提单另换发一套以该中途港为启运港的提单。